去年查办2200余县处级以上干部此外——
检察院抗诉1876件案子改判
本报讯(记者王南李洁陈斯)2011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约1221.6万件,审结1148.9万余件;全国检察机关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5万余件,其中大案1.8万余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200余人。
今天上午,记者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报告工作前夕了解到,2011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21.6万件。各级人民法院审结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9152件,其中维持原判2743件,改判1876件,发回重审706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3827件。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披露,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全年共收到网民来信6459件,分类筛选出网民意见和建议78件,并已全部办结。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均已开通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网站,并与最高人民法院的举报网站联网对接。
查办贪贿大案1.8万余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透露,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的案件。
同时还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5万余件,其中大案1.8万余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200余人。
3000余人因拐卖犯罪受惩处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011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拐卖犯罪案件1773件,依法惩处犯罪分子3045人。与2010年相比,审结案件数量下降7.61%,依法惩处犯罪分子人数同比下降17.26%。
最高人民法院分析认为,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拐卖犯罪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在法院审理的拐卖犯罪案件中,采取偷盗、哄骗、强抢等方式拐卖儿童的犯罪发案数量明显下降。但自生自卖在拐卖儿童犯罪中占较高比例,非法收养仍然是被拐儿童的主要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