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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步东:法律上系统规定土地出让收入使用途径

2012年03月10日15:05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全国政协委员卢步东新华社发
全国政协委员卢步东新华社发

  记者 薛江华 曾颂 张演钦

  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于3月9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就有关议题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浙江省副主委卢步东指出,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如同“雾里看花”,已经成为腐败温床,建议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必须公开透明,让百姓清清楚楚地看到。

  卢步东披露了一组数据:根据国土资源部统计,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2006至2010五年间达到7万多亿元。这些数据折射出的是国内土地市场的繁荣“盛宴”,但其背后,巨额的“卖地”收入如何使用却值得深究。“许多城市的土地出让收入几乎与财政收入相差无几,有的甚至超过了财政收入,成为‘第二财政’,但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却一直如同雾里看花。”

  他建议,在法律上系统规定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途径。一是明确土地出让收入要优先解决失地农民和城市拆迁户的社会保障。建议以法律手段明确失地农民参与土地出让收入的分配,土地出让收入应首先用于失地农民的养老、就业、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障。二是确保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新农村建设。三是土地出让收入使用应加大民生方面的比重。

  为了化解土地使用难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梁季阳认为,土地利用的思路必须改变,城镇、工业用地上山是唯一的出路。

  中国缺耕地、不缺土地,除了18亿亩耕地外,中国还有45.6亿亩林地,59亿亩草地。当前土地开发的目标应该是耕地外围大约14亿亩的低丘缓坡土地。

  他说,土地最基本的功能是生产性种植功能和空间承载功能,即承受工厂、住宅等建筑物。平地农田可具备上述两项功能,而缓坡山地因土壤瘠薄,缺乏生产性功能,但是完全具备空间承载功能。因此,符合逻辑的选择就是城镇、工厂上山。

  梁季阳建议,适时修改《土地管理法》和《森林法》,为山丘缓坡地开发提供法律支持。对于平地农田与山丘缓坡的开发采取差别化的政策。

  薛江华、 曾颂、 张演钦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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