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于3月11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就有关议题作大会发言。
[香港特区政府原民政事务局局长 何志平]各位委员,我发言的题目是《中国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的“五是五不是”》。
一个社会当中,公民对慈善事业的捐助,是民心向背的反映,也是归属感的象征。《尚书》中治国名言,“正德,利用,厚生,惟和”。放至社会慈善事业,意味着做慈善的人首先要有仁爱之心和高尚品德,才可以妥善利用社会财富,为社会缔造多种的发展资源,令需要帮助的人得到有效的帮助,令国家和谐、人民欢乐。
但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根本目的不在于赚钱,也不能够赚钱,更不是为政府省钱,而是透过大型的劝捐和捐献活动,凝聚全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怀。金钱之外,还有爱心,更有文化。儒家以仁义为本,民间组织自发承担慈善救济的事业与工作,是中国的传统,也符合中国现代社会的需要。
近30年来,中国民间社会团体增长快速,国人的慈善意识相应提升。然而2011年的“郭美美事件”彻底暴露出中国慈善事业的不足与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