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机场引导旅客维权 解析航班延误赔偿标准
2012年03月15日11:13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海口3月15日消息(记者朱永)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飞机延误、晚点是很多旅客经常会遇到的问题,那么遇到飞机延误时间较长、甚至航班取消的情况,旅客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今天上午,海口美兰机场就举行了一场"3·15"引导旅客正确维权活动。
在海口美兰机场的后机大厅,海航的工作人员在发放航班延误各方权利及义务解读,在主会场里我看到咱们海口美兰机场是邀请到了海南工商管理局、民航海南监管局、南方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对现场一些旅客如果有疑问或者消费投诉纠纷的疑问可以向现场的工作人员,包括工商监管人员还有民航监管人员进行咨询,包括投诉。
记者从民航监管局了解到,因为现在航班延误主要原因区分目前有四块,第一块是天气原因,第二块是流量控制原因,第三块是航空公司的原因,第四块是旅客的原因。
如果是由于航空公司自身的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者取消,航空公司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具体的赔偿标准,民航局是有一个指导意见,如果超过4个小时,南方航空公司的执行标准是经济舱赔偿100元,头等舱和公务舱赔偿200元。海南航空公司的赔偿标准是无论公务舱还是头等舱,只要超过4个小时赔偿标准都是100元,超过8个小时赔偿标准是200元。
如果是由于天气、突发事件包括空中的交通管制还有旅客自身的原因造成航班在事发地延误或者取消的,航空公司会协助旅客安排餐食还有住宿,但是费用应该由旅客自己自行处理,如果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的,无论何种原因,航空公司均应向消费者、旅客提供上述服务。
作者:朱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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