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政府昨天下午发布桂平"3·11"水上交通事故处置工作最新进展,截止到当日中午,已找到事故沉船并打捞至岸边,确认事故生还人数28人,死亡14人,失踪6人。
另据介绍,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已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分析事故发生原因,确定事故责任。3月13日,公安机关对客渡经营人李达森、黄英信及货船当班驾驶员李桂雄、船长陈汉超等4人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目前,事故失踪人员搜寻工作仍在进行中,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全面展开。
3月11日,广西桂平市石咀镇一客渡船在浔江江面与一货船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一艘总吨位23吨、核定载客30人的客渡船翻沉。
绝不存在瞒报问题
当地回应
绝不存在瞒报问题
昨晚广西桂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社会上对于桂平"3·11"水上交通事故遇难和失踪人数前后变化的质疑进行回应,并公布了20名遇难及失踪人员名单。桂平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桂平市政府绝不存在瞒报问题。
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11日公布的数据为2人遇难、1人失踪,但到3月15日,这一数字却升至14人遇难、6人失踪。一些媒体和网络舆论认为桂平市政府存在瞒报问题。
"我们从公布2人遇难到14人遇难,都是以打捞起遇难者遗体的事实为依据的,不存在瞒报和谎报问题",曾健清说,至于失踪和不明去向人员数字,是通过桂平市委、市政府组织500多名干部连续三轮进村入户进行"地毯式"排查得到的,全部人员名单均经过失踪和不明去向者家属签字确认,公安部门建立了失踪档案。
副市长曾健清表示,当地政府上报和公布遇难者和失踪者数字是根据边搜救、边核实、边公布的原则来进行的,"数字发生变化应该是正常的,绝不存在瞒报问题"。
桂平沉船事故存迟报
安监总局
桂平沉船事故存迟报
"这么大的事故,这么迟报!"。"20条人命啊!"说这个话的是正在广西桂平调查"3·11"水上交通事故的国家安监总局官员赵瑞华。这起目前已经造成14人死亡、6人失踪的水上交通事故,事发两天后当地才报国家安监总局。赵瑞华表示,广西桂平市"3·11"水上交通事故存在迟报行为。
昨晚,国家安监总局工作组听取贵港市、桂平市情况汇报。国家安监总局官员赵瑞华在听取汇报过程中对当地处置工作表示不满。当地官员在汇报中多次出现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警方第一时间控制船主等,赵瑞华对此问道:第一时间是几点几分,当地官员无言以对。这位官员表示,以后别提第一时间,说具体时间,这是这次事故调查依据和责任追究依据。综合新华社 央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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