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3月17日电(景奉才 古贵永)广西南丹县警方17日介绍,造成6人死亡的南丹“2.18”特大交通事故,死者家属3月15日与开封市交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6名死者家属分别获49万元至59万元不等的经济赔偿。
3月15日,经过南丹交通法庭调解,死者家属与开封市交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款已于协议当日履行完毕。
据介绍,今年2月18日上午7时许,赵亚明驾驶陕AF0934号重型半挂车(牵引一辆装载着商品轿车的改型半挂车)由南丹方向往贵州方向行驶,至国道210线2667公里加800米(南丹拉昔下坡路段)时控制不当,半挂车左前角上部超宽部分与对向驶来的崔振华驾驶的豫AF6111号大型双层卧铺客车(核载59人,实载59人,含2名小孩)车厢左侧上部发生碰刮,大客车上层靠左侧窗边的6名乘客(2名女性,4名男性)被碰刮当场死亡。
据了解,“2.18”特大交通事故死者均系年后外出务工的年轻人。为及时处理好这起特大交通事故,使死者家属及时获得赔偿,当地政府立即成立南丹“2.18”特大交通事故处理专案工作组,制定联动调解机制,引导死者家属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赔偿款。
经过多方近一个月的努力,双方最终于本月15日达成调解协议。由河南省开封市交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死者青某家属59.4257万元,赔偿死者龚某家属59.1245万元,赔偿死者王某家属51.5448万元,赔偿死者刘某家属49.9325万元,赔偿死者蔡某鹏家属49.9325万元,赔偿死者曹某英家属47.7956万元。6名死者家属共获赔偿款318万余元。
在该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相关部门不懈调解下,“2.18”特大交通事故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得到及时赔偿,事故的圆满处理既是对死者家属的安慰,又是对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在新形势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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