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7年前警察杀人案最后一名女警获刑10年
2012年03月18日02:05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法官称系从犯,且被害人家属接受了其歉意
新快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前日记者从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人民法院获悉,七年前轰动全国的周口市六警察杀人案中,最后一名女警王海宇一审获刑十年。王海宇庭审时表示悔恨,但称自己未殴打过死者。
6名警察杀害下岗职工
王海宇案发生在2004年9月20日。当时,在河南省周口市七一路派出所,下岗职工李胜利被6名警察打晕,从三楼被扔下坠亡。随后,6名警察伪造李胜利跳楼自杀的现场。此后,李的家属不停地上访,历经多年的侦查,告破。2008年,此案的主犯李立田伏法,同案的吕留生、冷飞等被判重刑;张伞、王海宇在去年的清网行动中被抓捕。
王海宇归案后的首次庭审发生于去年12月28日。庭上王面对死者家属流下了眼泪,但称自己没有殴打过死者。
法官称从犯可从轻处罚
昨日,在历时三个月的审理后,扶沟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据判决书显示,法官对王海宇没有参与殴打死者的辩解予以驳回。认定,女警王海宇因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据了解,被告人王海宇当庭提起了上诉。
相比其他案犯的死刑及无期,王海宇为何只获刑十年?“王海宇伙同他人共同故意作案,属共同犯罪,不过是从犯,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当地一法官说,“此外被害人亲属表示已接受了被告人的歉意。亦可认定被害人亲属已表示谅解。为此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案件背景
一句口角引发的血案
上世纪90年代初,李胜利和妻子周影霞双双下岗,生活拮据。2000年,李胜利找到姐姐李金花。李金花在周口市中心医院大门口经营一个报亭,主要销售报刊、电话卡等。李胜利在报亭给姐姐帮忙,每月拿到300元的报酬。
在此期间,李胜利结识了给报亭送电话卡的吕秋玲。
2004年5月,吕秋玲在距报亭约500米处开了一家电话厅,没过多长时间,吕秋玲想到南方做生意,准备转让该门面。李胜利想把电话厅接过来。两人谈妥,以8万元的价格接收该电话厅。
2004年9月19日上午,李胜利拿着东挪西借的8万元钱找到吕秋玲,可吕说已经转让给了别人。李胜利平素老实,可此时却感到气愤难平,当即和吕秋玲发生了争执。在这期间,吕秋玲的弟弟——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时任书记员吕留生,也上前和李胜利争吵起来。
当晚,李胜利仍然非常生气,他妻子周影霞也气愤不过,就给吕秋玲打电话。第二次,吕留生接了电话。双方在电话中吵起来。
通话中,周影霞说,明天非让你们丢丢人不行!她的本意是去吵上一通,让街坊邻居都知道吕秋玲太不像话。可周影霞万万想不到,这样一句话竟然使丈夫死于非命。
第二天,也就是2004年9月20日,李胜利吃过早饭后上街找门面房。当他骑车路过吕秋玲的门面房时,两人再次发生争执。此时,吕留生给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打了电话。几分钟后,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和民警孟军伟驾驶警车来到现场,不由分说便将李胜利推上警车。
结果是:李胜利被带到了七一路派出所值班室,后来“跳楼身亡”。(《法制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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