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何欣) 8岁女童牵着一只成年藏獒出门,藏獒将路人马女士扑倒致其骨折。尽管女童家长垫付了前期的医药费,但对于骨折引发的后遗症却拒绝再支付费用。日前,马女士将女童家长诉至房山法院。
2011年8月的一天傍晚,8岁的月月(化名)牵着一只藏獒在小区里遛狗。马女士提着一个兔笼从月月身旁经过。藏獒突然扑向马女士手中的兔笼,马女士为躲避而跌倒受伤。月月家长随即带着马女士前往医院就诊。经诊断,马女士右股骨颈骨折、腰5椎体滑落,并做了更换股骨头手术。手术花费了4万余元,全由月月家支付。
就在进行更换股骨头手术2个月后,马女士因骨折影响,导致下肢血栓,再次住进医院。这次月月父母却不愿再承担相关费用。
房山法院经审理最终依法判月月的父母赔偿马女士医疗费等费用共计十二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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