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因按摩后出现眩晕,年过七旬的赵老太认为美容按摩是发病诱因,于是将美容院老板宋某告上法庭,索赔按摩费、医疗费等共计12万余元。目前,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赵老太诉称,2010年10月30日,她在朝阳区和平西街天丰利超市买东西时被一家美容院的工作人员游说在其店里做了按摩体验,后交了1500元办了一张50次的按摩卡。由于美容院先后多次以保证能给其治好病为由要求其接受其他项目的按摩、调理,赵老太又在美容院花费66600元。2011年8月16日,赵老太在进行颈椎按摩后出现眩晕、走路倾斜等症状,故拨打急救电话。经医院诊断是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并称不正确的按摩是发病的诱因。赵老太花费医疗费2万左右。
赵老太称,她从事保险业务,受伤后被单位开除,给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故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已交纳的按摩费用、医疗费以及收入损失等共计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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