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雨)狗丢了,陈先生接到一个电话“狗在我手里,拿1万块钱,给你还狗。”
陈先生住在西安北郊。3月13日晚,他带着金毛犬“豆豆”去城市运动公园遛狗,看见很多狗在这里撒欢,他解开狗绳,走在狗的身后。没多久,来了一只哈士奇狗,两只狗互相打闹着玩了起来。一个不注意,“豆豆”跑出了陈先生的视线,等他四处寻找时,“豆豆”连同那只哈士奇已经全都找不到了。
而据几个在同一公园休息的人说,当时他们看见是几个小伙子把两只狗给抓走的。
当晚,陈先生找了5个多小时,但一直没找到“豆豆”。第二天,他印制了寻狗启事,开始在公园附近张贴。3月15日下午,陈先生接到了一个陌生男子打来的电话。“抓走你狗的人是我朋友,你如果想把狗要回去,怎么也得‘意思意思’?”陈先生听得一头雾水,“你是谁?要多少钱?”“至少1万。”男子挂了电话。陈先生彻底闷了,“狮子大张口啊,直接上来就要1万,想钱想疯了吧。”3月16日上午,思前想后的陈先生主动给男子打了电话,双方约定当天晚上在北郊三棵树超市门口见面。很快,来了2名小伙。为了解除陈先生的戒备心,小伙拿出用手机拍的照片,“这是你家的狗吧,我不骗人,拿钱就能牵狗。”因为价钱,双方并未谈拢,当晚,陈先生前往谭家派出所报案。警方称,丢狗不在管辖范围。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的陈灏律师称,遇到这种情况狗主人可以和对方交涉,付给对方一些饲养费、劳务费之类的合理补偿,但是如果对方要求支付的金额远远超出了合理的范畴,就已经涉嫌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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