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缺乏诚信为由要求解聘,女白领不服告状
新快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已婚白领张女士入职时在婚姻状况一栏填写了“未婚”,转正后几个月,张女士却因怀孕被公司发现已婚,遭到解聘。昨日上午,用人单位与张女士因为“隐婚”解聘产生的诉讼在朝阳法院开审。单位称,解聘张女士主要是因为诚信问题。“隐婚”究竟是否构成用人单位解聘的理由?还要等待法院作出判决。
2010年7月,张女士入职北京某公司,岗位为商务拓展专员。双方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在入职前填写的《应聘人员求职登记表》和入职当天填写的《员工入职登记表》中,张女士均填写的是“未婚”。
过了试用期,转正一个半月后的张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这次意外怀孕,令张女士“已婚”的事实被单位发现。基于张女士入职时没有如实告知公司婚姻状况,该公司于2010年12月将其解聘。
去年1月10日,张女士向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经劳动仲裁委裁决,该公司与张女士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解聘后张女士的工资损失。因不认可仲裁结果,该公司将张女士告上法院。公司代理人强调,公司是因为张女士的诚信有问题才将其辞退,并不是因为怀孕。“作为隐私我们允许员工‘隐婚’。如果你不愿意告知婚姻状况可以在求职表上填写‘拒绝回答’,但是你不能撒谎。”昨日上午,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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