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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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3月18日,一则《哈尔滨6户居民梦中遭持械拖出40年居所被铲倒》的消息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南都昨日A 14版曾作报道)。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居民抱怨补偿太低
18日下午,记者来到事情发生地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与通达街交叉口。记者在现场看到,六七户平房的部分窗户玻璃碎裂、大门被破坏,许多破损的红色砖块堆落在地面上,从倒塌的墙间可以看到被损坏的水池和散落的生活物品,现场一片混乱。
损毁较重的多为这几户平房最外侧的房间,而内侧房间也受到一定波及。有一户居民仍在房内勉强居住,另一户厨房被强拆后搬离的57岁居民武桂华家里,客厅、卧室内仍有水、电供应。
武桂华说,14日晚上10点多,她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听到外面轰轰隆隆,然后就开始拽我家门,门鼻子都拽坏了。我还在被窝里,还没穿鞋呢就给强架出来了。两三个男孩子拽着我,外面还有二三十个,都拿着棍子,戴着口罩,还有个孩子捂着我的嘴不让我喊。”
58岁的居民窦连伟说,在这次强拆中,“居民张胜利的肋骨和脸上都有伤。”还有居民说,“以往撬门、砸玻璃是常有的事,政府部门介入几次,最后都不了了之”。
现场居民介绍,这六七户平房来自于原哈尔滨松花江拖拉机厂工作的父辈处,是该厂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修建的,已有数十年时间,但因为历史原因只有其中一户有房产证。开发商曾与居民就动迁补偿进行协商,但由于开发商提出的无房产证居民每平方米800元的补偿标准太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窦连伟说,这个地段的房价大约在每平方米8000元,“每平方米800块钱就是买个厕所也买不来啊。”
开发商回应:并非其所为
与强拆事发地一墙之隔的即是“新阳路通达街转角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指挥部”,指挥部内公示的开发商名称为“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桂华1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文中很多内容失实,所述的暴力强拆一事与开发商绝对无关,并怀疑强拆事件是有人“作秀”。
这位负责人坚称,强拆一事非开发商所为,而且开发商毫无强拆的动机。她表示,网文中所指强拆事件发生的几户房屋,确实在开发项目的“净地”义务范围之内。但这几户房屋所在地并不是规划设计楼房的地点,即使是这6户房屋被全部拆除也无助于楼房建设,而且附近还有其他楼房没有拆完,并非就仅剩这一块。
开发商说,与这六七户居民的动迁补偿一直在商谈,但这些平房中只有一户有1997年办理的房产证,而其余“这几户居民没有提交合法的房屋证据”,对于没有房产证住户的每平方米800元的补偿标准是当地棚改政策所规定。但可以另外对实际存在困难的居民进行帮助,比如协助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而居民提出的1:1 .3置换、按照每平方米1 .2万元甚至更高的价格进行补偿没有根据。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有关负责人19日对记者表示,已接到报案,正在调查案情,尤其是参与当晚暴力强拆人员的来历。
一些就此事发表评论的网友称,夜间暴力强拆这样黑社会般的行径严重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政府部门应彻底追查责任人、厘清真相,并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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