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迟迟没有等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湖南高院”)二审宣判通知,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少光向湖南楚湘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治国打了个电话,在获知熊治国也没收到宣判通知后,委托熊亲自去湖南高院询问情况。2月10日下午,熊治国在湖南高院得知案件已经宣判,并取得二审判决书。这让作为“曾成杰集资诈骗案”二审辩护律师的王少光和熊治国颇感诧异,“怎么能不通知辩护律师就宣判?”上述判决书显示:上诉人曾成杰、曾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总金额34.5亿元,集资诈骗金额8.3亿元,金额特别巨大,且情节严重,曾成杰、曾正的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驳回曾成杰的上诉,维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即“被告人曾成杰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上诉人曾正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王少光从现关押在长沙市第二看守所的曾成杰处得知,宣判的日期是1月19日。
就在前一天的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吴英案”进行二审宣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目前,曾成杰和吴英的死刑判决均已报请最高法院核准。与“吴英案”的7.7亿非法集资额相比,曾成杰案的涉案金额更为巨大,案情也更为庞杂,且疑点重重。据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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