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博士偷拍与宗教机构人员艳照勒索 获刑逾五年
人民网香港3月21日电 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中文大学经济系博士生张某,利用自己与宗教机构人员的情欲片段,勒索对方及机构高层六百万元,上诉庭上月驳回张的上诉,同时下令将刑期由四年增至五年三个月。昨天法庭颁布书面判词解释理由,认为利用性行为录影作要胁题材的勒索案件,量刑基准不应少于五年监禁。
现年29岁的张某前年在区域法院因两项串谋勒索罪被判入狱四年,他提出上诉时指,原审代表他的大律师不称职,没有按照其指示争议警方录影会面的自愿性,但上诉庭认为大律师不可能不根据张的指示去辩护,张也从来没打算推翻录影会面中的证供。
至于加刑,上诉庭认为以案中两名事主的背景而言,本案是同类案件中较为严重的一宗,张对事主造成的焦虑、不安及恐惧是不言而谕。(葛瑜玮)
作者:葛瑜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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