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涛)3月19日凌晨,一名18岁少女跟随刚刚在迪厅结识的男子安某来到其暂住处后,被逼迫拍裸照,并被敲诈5000元,少女随后报警。当日早晨,红旗大街派出所民警在纪念碑附近将犯罪嫌疑人安某抓获。
据红旗大街派出所民警介绍,3月19日早晨,18岁少女小红(化名)前来报案称,有名男子逼迫自己拍下裸照,并试图敲诈5000元。民警让小红联系嫌疑人,谎称钱已经借够,要求与其在南货场见面,对方将交钱地点定为纪念碑。当日早晨,民警在纪念碑将犯罪嫌疑人安某抓获。
3月20日上午,在桥西分局红旗大街派出所内,安某向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3月18日晚,好友小胖(化名)来电话约他到迪厅蹦迪,并称有美女作陪。安某立即赶往迪厅,发现小胖带着4名朋友,两男两女。安某进入舞池里,与小胖带来的女孩们交谈。几人一起玩到次日凌晨时,小胖说要和一名女孩离开,让安某将另一名女孩小红(化名)带走。
安某和小红从迪厅出来后,小红建议一起去网吧上网,第二天再走,安某答应下来。随后,安某以回家拿东西为由将小红带回自己在南小街附近的租住处。小红提出在门外等他,让他先去拿东西。安某故意在住处上网,拖延时间。小红等不及,来到门口催促,被安某邀进门来,两人侃侃而谈。
安某说自己刚刚失恋,很想和小红谈恋爱,小红表示会考虑,并一直要求离开。安某掏出电棍,强行留下小红,逼迫其脱掉衣服。小红盯着啪啪作响的电棍,只好将衣服脱下来,安某拿出自己的手机拍了几张小红的裸照,然后要小红拿出5000元钱,否则就将照片传到网上,说着便拿出数据线插在电脑上。被吓坏了的小红表示,自己身上没有那么多钱,只能回去找人借钱。直到天亮小红才得以离开。
经过审讯和调查得知,安某是邢台宁晋人,只有21岁,小学一年级便辍学在家,长大后一直在外打工,2008年在东北因为重伤害被判刑,随后又在北京打工时盗窃被判入狱,一直到2012年2月份才刚刚出狱,其后来到石家庄找到一个开塔吊的工作,因为欠外债,所以才走到这一步。安某的电棍和手机已经被警方缴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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