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商贩生产销售4万斤有毒河粉获刑一年五个月
2012年03月22日04:01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韶关一不法商贩获刑一年五个月
本报韶关讯 (记者卜瑜通讯员汪次安)昨天,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一宗生产销售有毒河粉4万斤的案件,裁定维持翁源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邓某学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的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9月,邓某学在加工生产河粉的过程中,为使河粉爽口、不粘手,每次加工时用一点硼砂添加到米浆中,经韶关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对所查获的物品进行鉴定,河粉中的硼砂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作者:卜瑜汪次安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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