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平房区市民王某最近一直很闹心,借给一位朋友12万元钱,朋友用房照抵押,原本是挺有把握一件事。然而,当朋友确定无法还钱时,王某到法院执行房产过户时,却发现房照是假的。6日,犯罪嫌疑人蒋某被哈市警方刑拘。
王某和蒋某是多年的朋友。2009年6月,蒋某向王某说要借12万元钱,用自己的房子抵押,如果在半年内无法还钱,就把房子给王某。王某知道蒋某的住处,房证上的地址和实际住址是一样的。于是,王某在拿到房产证后,又让蒋某的妻子、儿子都签了字,才将12万元钱借给了蒋某。2010年1月,王某向蒋某要12万元的借款,蒋某说自己现在手里没有钱,不能如期还上,并让王某再借他18万元钱,如果到2010年6月再还不上钱,房子就算卖给王某。王某觉得30万元买这间房子还行,又借给了蒋某18万元钱。
2010年6月,蒋某仍然没能还钱,也对他搬家一事只字不提。王某只能将这位朋友告上了法院。经过调解和调查,平房区人民法院判决蒋某归还王某房证的房屋产权或归还38万元现金(含近年来房屋价格上涨8万元)。法院判决之后,王某才发现房证是假的。蒋某房证已经在2008年借10万元贷款时用于抵押,房证现存于哈市房产交易中心。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记者 李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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