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酝酿出台研报传播新规:斩断利益输送行为
2012年03月22日23:3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导读:券商的研究报告未来将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轻易登陆媒体平台了,一项新规正在酝酿出台:禁止未经授权的媒体转载引用券商研报。监管新规剑指市场何处乱象?
中广网北京3月22日(记者黄耀伟)据经济之声报道,券商的研究报告未来将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轻易登陆媒体平台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起草的《证券公司发布研究报告指引》,正在酝酿禁止未经授权的公共媒体转载或者引用券商的报告。这项新规剑指的是,券商研究业务重灾区研报利益输送行为。
为防止研究报告所引发的纠纷,各大券商研究所近期发布的研究报告中,都增加了“免责条款”,诸如“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等,相比以前明显谨慎了许多。
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大智慧公司董事长张长虹证实,协会确实在讨论出台一个规定,治理目前研报无序传播的乱象:
张长虹:知道有这么一个文件,这方面肯定是有讨论的。
在上周的媒体通气会上,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就证券公司、投资咨询机构研究报告的发布和使用,中证协正在制定细化的规则。和讯信息研发部首席分析师夏立军认为,禁止媒体任意转载引用,规范研报发布渠道,主要还是为了斩断目前普遍存在的利益输送行为,堵住利用媒体进行市场炒作的通道。
夏立军:有些券商在前几年确实是出现了利益输送问题,不管是个人的老鼠仓还是同其他机构的合作,大家把这个问题都是看做市场规范监管的重点。
而更多的券商则认为,这样一条新规实际上也是去年以来频频出现的研报抄袭、标题党、研报内容不实、推荐公司业绩变脸等事件的产物。
信达证券研究中心副总经理刘景德说,传播渠道明确之后,出了问题,哪家券商发布的,哪家电视、网络传播的,谁的责任,一清二楚。但是新规并不是完全禁止媒体传播,目的在于划清责任,规范市场。
刘景德:双方达成协议,授权之后才能发,否则的话就不能发。协议里边可以签订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这些都约定好。
目前部分券商已经开始考虑动手加强对分析师和研究报告的管理,比如说研报生产和销售的分离,分析师不得兼任上市公司董秘、分析师不得向特定客户提前透露研报内容等等。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有些研报本来专供买方机构投资者,但最后不断扩散,流到散户手中,从而引发纠纷。加强传播渠道的控制,能够杜绝之前的研报阅读对象错位现象。
李大霄:原来研究报告的发送,可能会有一些不当的渠道,可能会被滥用。比如说网上有一些专门收集券商研究报告的行为,用一个搜索软件或者是一些不当的渠道进行传送。
但有个人投资者并不太赞成这样一个规定,股民凯恩斯说,自己就是通过媒体来大量获取研报信息。限制媒体转载引用,而别的渠道又要收费,无疑会增加不便。
凯恩斯:一些金融类的网站,比如说跟券商签订协议的,通过收费的模式去看研究报告,这样的话会增加网站盈利的空间,但是对于鼓励价值投资我个人认为不是一件好事情。
作者:黄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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