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富商及艺人非礼4男案开审 涉逼拍裸照加控罪
2012年03月23日09: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富商刘定成及乐坛组合4anda成员卢昕杰(艺名卢浩昕),被控非礼及刑恐4名男子一案,原定下周一(26日)开审,但控方于一周前才决定加控刘定成另一项刑事恐吓罪,并爆出案中4名事主疑在威吓下被迫拍下超过20张裸照及仅穿T-Back内裤照片,辩方认为控方临时加罪,需时寻找有力的辩方证人,故要求将案押后,22日主审法官游德康批准延后至5月16日作5天审讯。
控罪指首被告于2003年4月24日至2007年某日,先后在北角城市花园酒店房间及跑马地某单位内,分别非礼A、B及C,及刑事恐吓A及D。另次被告被控于2008年8月21日刑事恐吓D,令他名誉受损,及意图使他受惊。
辩方大状贝敦指出,控方于上周一才知会,案件开审当日将加控被告刘定成另一项刑事恐吓事主A罪名,并会将案中4名男事主A、B、C、D的一批裸照呈堂作为证物,但控方至今都不肯向辩方提供,辩方目前正就新控罪寻找一名可证明刘定成绝无出言恐吓的年轻男子。
高级检控官万德豪则反驳指,根据A向警方披露的供词显示,当日刘作出恐吓时并无他人在场,所谓的年轻人只是在事后才陪伴刘离开。至于涉案的“裸照”,控方打算在审讯中向法庭呈堂,为保障各事主,控方要辩方承诺不可外泄,结果主审法官游德康下令在开审前让辩方代表律师及大状到警署观看涉案的裸照。
首被告刘定成(61岁),报住跑马地豪宅;次被告卢昕杰(26岁),报称任职营业代表。控方会传召共11名证人,包括4名男事主,另有2被告的警方录像会面影带。早前法官已下令传媒不得报道4名事主身份,并同意让4人在屏风后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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