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醉驾官员领刑不光是“酒”惹的祸
湖北省通城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徐某醉酒驾驶无牌轿车回家,被当地民警查获,徐某指使人停掉了警用步话机,还扬言开除处警民警女儿。目前,徐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据3月22日《京华时报》)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与日俱增,加上贪杯陋习的推波助澜,因醉驾而引发的惨祸越来越为公众所诟病。为遏制醉酒驾车这个“马路杀手”,2011年5月10日,醉驾入刑在我国正式实施。
醉驾入刑实施了近一年之久,徐副局长竟然敢在醉酒后用假驾驶证驾驶无牌车辆,从而导致自己被绳之以法,这是他无视法律的咎由自取,同时也为其他领导干部敲响了后车之鉴警钟。
自醉驾入刑实施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按说身为副局长的徐某应该明白这个事理,他之所以揣着明白装糊涂去挑衅法律权威,表面上看好像是酒为他撑腰壮胆,实际上还是自己权大于法的劣根性在作怪。
得出上述推断可绝不是信口开合,从徐副局长的言行就可窥见一斑。徐某在醉驾被查时亮出自己和公检法很熟的关系,扬言要将办案民警女儿从下属单位开除,通知广电局将公安局网络关停,甚至推搡殴打办案民警等等一系列言行,就是在显摆自己可凭借手中关系权力摆平此事,就是想借此来让执法人员屈服于他这位副局长的权威。
权大于法现象,对我国而言可谓是由来已久,就是在当今官场中我们依然能看见这种封建残余的身影。令人欣慰的是,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权大于法已逐渐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条件和土壤。此次徐副局长在权法较量中落败,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
醉驾官员以权护驾,是权大于法的劣根性使然。此案告诫领导干部,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那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必将要为此丢权力付代价;启示相关部门,消除以权代法思想铲除权大于法劣根性,必须要让法律硬起来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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