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程怡 通讯员 黄丹 报道
被客户骗往银行开卡并办理电话银行业务的张小姐,怎么也没想到,居然有人通过电话按键音破译出银行密码,仅仅不到3分钟的时间,卡内近20万元的存款“不翼而飞”。张小姐认为,当初开卡时设置了“5万元的日转账最高限额”并取消了电话银行业务,为何没能阻止骗子的疯狂盗取?她以银行制度设计存有瑕疵为由向银行索赔所有损失。
日前,浦东新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张小姐的全部诉讼请求。
被人忽悠开通电话银行
1981年出生的张小姐,家住上海张江镇,丈夫王先生是个生意人。2009年的一天,王先生通过网络认识了一名生意伙伴吴某。经过多次电话洽谈后,王先生打算从吴某处进货。然而吴某却提出,让王先生前往银行开设一项 “卡卡定向转账”的业务。
“由于大家是第一次合作,虽然我同意你货到付款,但是你必须向我保证账上资金足额。你去银行办理一项 ‘卡卡定向转账’业务,发货前,向我证明一下你们有足额的货款就行了,这样也方便我们以后进行业务往来。”吴某如是说。
王先生想想也觉得有道理,便嘱咐妻子张小姐前往银行用她的身份证开设新卡并办理相关业务。为保障账户的安全,张小姐在开卡时设置了网上银行 “日最高转账金额”为5万元,将银行账户与自己的手机进行绑定。
随后,张小姐向银行申请了 “卡卡定向转账”电话银行业务,将其账号与吴某的银行账号进行绑定。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提醒下,张小姐还开通了 “银信通”服务,账户内的资金一有变动,银行会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张小姐注意。业务办理完后,张小姐存入了100元。
银行密码被破解损失惨重
当天晚上11时许,应吴某要求,王先生向吴某的账户转入了1元作为测试。
“当时对方要求我们向他证明已经办理了 ‘卡卡定向转账’的业务,为此,我先生一手拿着他的手机与银行那边进行语音免提的电话转账操作,一手拿着吴某打给他的电话,同样开着免提,让吴某听到银行那边的语音。”张小姐回忆道。
翌日上午,人在浙江的王先生让父亲向该账户存入向吴某购货的20万元货款。晚上7时许,应吴某再次要求,王先生又按照同样的做法与吴某确认卡内有20万元,为了保险起见,同时又向吴某的账户进行测试,转入了1元钱。
“好了,我等下就发货了,你们就放心地准备收货吧!”吴某信誓旦旦地说。
随后,晚上9时许, 3分钟不到的功夫,张小姐卡上的199900元分三次全部被转入了吴某的账户。
虽然张小姐在第一时间报了案,公安也立即着手调查,但是号称 “吴某”的客户和近20万元的钱款已不知去向。
侦办该案的民警告诉张小姐,此诈骗方法为一种破解电话银行密码盗取银行卡资金的新型诈骗手段,利用固定电话按键音来破解客户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再盗窃事主银行卡内存款。
法院判决银行并无过错
损失发生后不久,张小姐以银行在 “卡卡定向转账”业务的制度设计方面有缺陷为由,将银行诉至浦东法院。
法庭上,被告银行辩称,张小姐先是申请关闭 ‘自助转账协议建立’业务下的电话银行业务,而后申请‘卡卡定向转账’电话银行业务,这与之前的设置并不矛盾,并且这一业务交易不设每日最高累计转出限额,但是单笔转账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而张小姐所谓的5万元日最高转账金额是针对网上银行而非电话银行业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从原告张小姐申办各项业务的单据来看,张小姐先是申请开办了 “自助转账协议建立”业务,确认电话银行关闭,而后又办理了 “卡卡定向转账”电话银行业务,所以从时间顺序来看,张小姐之后开通的 “卡卡定向转账”业务和之前办理的 “自助转账协议建立”业务确认电话银行关闭并不矛盾和冲突。
“卡卡定向转账”这一电话银行的日最高转账金额也不应受到网上银行的5万元日最高转账金额限制。
本案系争业务虽然可以通过电话进行,但是仍需要当事人提供系争银行卡卡号和密码进行操作,尤其是密码只能由原告持有和操作,所以原告的系争账户因涉及经济犯罪活动而产生损失,不应当归咎于被告。
[法官提醒]
骗子越来越高明 市民应该更警惕
本案主审法官顾权表示,张小姐一家因为相信“吴某”是从事正当生意的潜在客户,才会给“吴某”创造一步一步“引君入瓮”的机会。
本案中的“卡卡定向转账”业务并不是骗子“吴某”得逞的关键原因,而是张小姐一家轻易相信网上洽谈生意的虚拟客户,完全迎合“吴某”的要求来操作,让“吴某”有机可趁。所以,即便“吴某”没有“忽悠”其办理该业务,而是其他的电话银行业务,张小姐还是有可能被“吴某”窃取了银行密码。
面对骗子越来越高明,手法越来越创新,方法越来越隐蔽的趋势,广大市民更是应该提高警惕,多留心眼,尽量不要在公共场所的电话上,或者是在旁边有陌生人在场的情况下使用电话银行转账业务;不要用有录音功能的电话进行此业务;最好不要借用他人的电话进行电话银行转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要让他人帮忙拨打;尽可能绑定自己的手机号进行电话银行转账操作,或者使用银行U盾或动态口令卡等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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