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户籍居民基本殡葬费用拟免除
日前,国家发改委会同民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将执行政府定价,遗体整容、防腐等延伸服务按非营利性原则执行政府指导价。大连市民政局提出,今年,大连市民政局探索制定免除本市户籍居民基本殡葬费用惠民政策。
大连户籍居民基本殡葬费用拟免除
自2009年7月1日起,大连市免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具有大连市常住户籍的城乡低保(含城镇集中供养“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死亡人员是免除费用的对象。免除费用项目和标准包括:普通车辆遗体运送费;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普通设备的遗体火化费;1个普通卫生纸棺;1个普通骨灰盒。
今年提出探索制定免除本市户籍居民基本殡葬费用惠民政策,使得这一政策的惠民范围将扩大。
规划建设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
在规范各类公墓价格方面,《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对经营性公墓定价行为指导规范:对价格明显偏高的,必要时要依法进行干预和管理。对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采取严格的政府定价管理,实行低收费政策,满足群众基本需求。
大连市民政局有关人士介绍,市政府已经出台了《大连市城乡殡葬设施建设三年规划实施方案》,规划了全市3年内(2011-2013年)建设140处、可容纳80万具骨灰的城乡公益殡葬设施。
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120座。在重点乡镇和村,原则按每座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安葬骨灰总量5000具的规模,建设标准化农村公益性公墓120座。其中,2011年建设30座,2012年建设42座,2013年建设48座。农村区域性公益公墓提倡采取树葬、壁葬、卧碑等节地、环保方式建设。
新建、维修改造城镇骨灰堂20座。原则按照每座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存放1万具骨灰的标准规模,新建骨灰堂10座,维修改造骨灰堂10座。其中,2011年新建4座、维修改造6座,2012年新建4座、维修改造4座,2013年新建2座。
大连市每年新增数万死亡人口,妥善处置亡者骨灰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在社会尚未普遍进入死亡后不保留骨灰的发展阶段前,除发挥经营性公墓作用之外,加大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城乡公益性骨灰集中存放设施建设力度,为亡者骨灰安葬创造科学、有序、和谐的良好环境,显得尤为重要。记者辛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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