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起,备受关注的6名湖南打工者常熟“聚众斗殴”案重审。综合7天来庭审中公诉方出示的相关证据、案件当事人及证人的当庭陈述等,记者将打斗前三个多小时的情况予以还原。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周清树
江苏常熟报道
案情回顾:
去年8月,一段视频在网上引发争议。视频显示:2011年4月2日中午,手持砍刀的24人上门械斗,被何强等6名湖南籍打工者逼退。激烈的斗殴场面被监控设备完整记录。
同年8月,常熟市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何强等5名湖南打工仔有期徒刑3年,参与“斗殴”的另一名湖南籍打工者李毅夫当时因未成年另案处理。但当时以曾勇为首的“菜刀队”24名成员无一人到案。这引发了网络舆论关于这6名打工仔是自卫还是聚众斗殴的争论。11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发回常熟市人民法院重审。
此案在2012年3月19日起分为三案审理:持刀上门者曾勇等“砍刀队”一案于19日开庭审理,另一名未成年人李毅夫案于22日审理,何强等5人案21日审理。
目前,前两个案件已审理完毕,未当庭宣判。(详见3月24日本报A6版)
一笔100万的赌债
结怨
涉案双方结怨的原因,是曾勇与何强所在公司老板徐建忠之间的债务纠纷。
在3月19日开庭审理的曾勇等“砍刀队”一案,成员之一杨佳说,去年4月2日早上9点多,他在家中接到了何强的电话,“他约我坐下来,谈还钱的事。”
曾勇称,徐建忠欠他100万元赌债,“他还了我25万,还欠了我75万。我委托朋友杨佳、朱刚帮我要。”
在打斗发生的当天早上10点左右,双方曾有过一次谈判。当时何强、张胜进入来雅咖啡厅,负责开车的陈强留在门外。杨佳及其同伴云天龙在10点半左右赶到。
杨佳在法庭上说,他们进了包厢后,“对方说,自己是湖南来的,是老板特意找过来处理这事的,还说,湖南人不好欺负。”杨佳说,自己回了他一句:“湖南人不好欺负,欠钱也得还啦。”何强则答:“别找麻烦,否则搞死你。”
何强对此部分的描述为:“当天上午9点多,徐建忠让我代他处理这个事情,并给我一个胖子(胖子指杨佳,记者注)的电话,我就约了他去咖啡厅谈,我传达只能还50万,对方不同意。”
双方谈了20分钟后不欢而散。杨佳和云天龙开银色帕萨特离开咖啡厅。11点过8分,何强等3人离开咖啡厅回公司。
“砍刀队”称对方
“要求”他们去取钱
口角
何强所在公司的监控录像显示,当天上午11点18分许,何强回到公司后进入董事长办公室,与董事长徐建忠交谈。
“徐建忠说他接到个电话,号码又熟悉又不熟悉,就没接,叫我打过去问问。”何强说。于是,临近中午12点时,何强第一次给曾勇打了电话。双方通话40秒。
曾勇在法庭上说:“电话里的人说自己是受了徐建忠的委托,让我以后不要再找徐。我问他有没有钱,他回答没有,我就回他没钱和我谈什么。”双方在电话里互骂了几句。
随后,何强拨打张胜电话,然后到董事长办公室隔壁的总经理室,将一把用纸包好的菜刀放到怀里。
12点钟,徐建忠向徐建平和何强交代了一些事后离开,至事发再未出现。
约10分钟后,何强躺在董事长办公室左侧的沙发上再次拨打曾勇电话,双方通话11秒。曾勇称,何强在电话中说:“钱在我公司里面,有本事你来拿。”
双方都否认“约架”指控
打斗
12点32分,何强、张胜、陈强、张人礼、龙云中、李毅夫等6人陆续进入董事长办公室。何强将菜刀放到了办公室的抽屉。
在3月19日的庭审中,对曾勇等9名被告人的询问及质证过程,将曾勇方接完何强电话后的情况进行了还原:接完电话后,曾勇带着龚军驾车接上了朱刚、胡炜等另外三人,杨佳则组织更多的人前往徐建忠的公司。
在3月25日的庭审中,曾勇称到徐的公司是因为两点,一想找徐要钱;如果要不到,就吓唬一下他们,并未想过打架,否认了与何强方约架。这点与何强方的说法相同,何强称6人在曾勇等来前备刀是由于害怕对方来后对自己造成伤害。同样否认约架。
12点45分,曾勇乘坐的黑色途锐越野车以及杨佳等十几个人乘坐的三辆车几乎同时开到徐建忠公司楼下,曾勇带着五人手持刀具先行上楼,杨佳指挥人跟在后面。有人从车上拿下了十多把刀,分给后面车上下来的人。
与此同时,何强等人从监控录像中看到曾勇等人上楼。
12点45分40秒,曾勇、龚军、胡炜等6人走进房间,胡炜拿刀指向了张胜。
曾勇背着手在办公室走了几步,他说:徐建忠人呢?
没有人回答。
曾勇又问:谁叫我来拿钱的?
还是没人回答。
站在曾勇右侧的龚军突然挥手,击打何强脸部,何强倒在了沙发上。
何强抽出背后的菜刀,挥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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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斥着火药味的庭审现场
从反对一切到沉闷的两天
抗议声中的休庭
何强等5人案于21日开庭。至3月25日,案件审理刚刚完成对第一个证人曾勇的询问阶段。庭审过程颇为曲折。
此案在21日上午9点开庭,由于律师认为庭审中存在审判长的行为违法等诸多问题,辩护律师团基本上“反对一切”,庭审现场火药味十足。
随后,由于辩护律师认为警员在对证人张某(徐建忠的秘书,打斗现场唯一女性,打斗发生时藏于桌下)询问过程里,问到了她有无过夫妻生活等个人隐私问题,属于性骚扰。且警员在询问过程中,说过“律师是职业流氓,和我们一样”等话,辩护律师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此要求起初并未得到审判长支持,最终导致律师团集体抗议,不断地发出“反对”、“抗议”之声,庭审一度陷入“失控”状态。在律师团持久地坚持下,最终得到审判长允诺,法庭于当天下午播放警方对张某的询问视频。
于是,直至23日下午3点左右,两天的庭审现场一直在播放这段长达12小时的视频。与刚开庭的“热闹”不同,庭审现场变得气氛沉闷。庭审程序基本上陷入停滞状态。
但视频播放完毕后,合议庭对律师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并未予以启动。
3月24日的庭审由辩护人对何强的发问开始,上午对所有被告人的发问完毕。较于前两日,庭审过程颇为顺利。
下午的举证质证阶段,公诉方出示了相关证据,辩方进行了相关质证。直到下午接近休庭时,庭上又开始充斥着火药味。被告人陈强的辩护律师、北京市同翎正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磊每天会写一个名为《常熟记》的小结,然后以长微博的形式发到网上。3月24日,他在这个类似于日记的小结中对此写道:审判长今天又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违法行为。我两次在公诉人发言时对公诉人的发言方式提出反对,并要求向法庭陈述反对的意见和理由。但审判长却根本就不允许我说反对的理由,就让公诉人继续说话。
朱明勇律师向审判长指出,当公诉人在询问时,辩护人提出反对的,应当听取辩护人的反对意见,然后做出裁定。审判长连理由都没有让辩护人说,违反最高院的司法解释。
审判长对此没有回应,让公诉人继续发言。
在公诉人发言完后,有律师和被告人何强举手示意有话要说,审判长直接宣布24日的庭审结束。律师席上多人对此表示反对。无果。
被告人何强的母亲苏金林和女朋友刘拼在庭上对此大声抗议数分钟后离去。
25日上午的庭审主要是控辩双方对于控方在24日举出的视频证据进行质证和说明;另案被控聚众斗殴的被告人曾勇作为检方证人出庭作证,律师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询问。
何强的辩护律师王誓华在上午对曾勇进行了约一个半小时的询问。由于辩护人在下午继续对曾勇发问时延续了上午的风格,旁听席上的人发出“嘘”声和哄笑的声音。
整个25日的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不断互相发出“反对”的声音,律师和审判长间也发生了很多次意见不同的情况。
至25日休庭,庭审刚完成对证人曾勇的询问程序。庭审依然缓慢推进。何时结束仍未有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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