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升级为人身伤害之后,受伤的广安市邻水男子刘某买来手枪及子弹,择机向“仇家”开枪将其击伤。昨日,刘某已被逮捕。
刘某为邻水县鼎屏镇人,张某系重庆市人。2011年5月17日,刘张二人因为经济原因发生纠纷。几天后,张某的“私人保镖”持刀将刘某砍伤。刘某并未报案,2011年8月某日,刘某以700多元的价格,从他人手中购得一把手枪及子弹,伺机报仇。2012年2月22日下午,刘某驾车来到大街时偶然遇到张某,掏枪朝张某射击。办案人员介绍:“刘某第一枪击中张某大腿,开第二枪时发生卡壳。”
一个小时后,刘某被警方抓获。昨日,因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等,刘某被执行逮捕。(唐建奎 成都商报记者 邓成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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