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拆迁公司老板,一名房产中介店长,再加上一位物业公司经理,在三年时间内涉嫌以帮助购买广渠门回迁房为名,骗取160余人7000余万元。经过近三年的侦办,今日,董静、郭辉、冯伟等人涉嫌诈骗案将在市一中院公开宣判。
160余名被害人、7000余万元涉案款项、广渠门回迁房项目,把这些连在一起的,是一个名叫董静的女人。
根据本报此前的报道,多名被害人称,董静曾承诺能帮他们低价买到广渠门一处回迁房。被害人梁洛(化名)回忆,他于2008年8月21日将购房款交给了董静,当时“委托购房协议书”上的甲乙双方分别为“北京嘉晖拆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晖公司’)”和梁洛,并盖有甲方的公章。
协议书显示,乙方以每平方米8000元的价格,委托甲方购买广渠门危改小区一套一居室。同时董静口头承诺,2008年11月30日前,将安排梁洛与开发商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正式的购房合同。可直到当年12月份,梁洛也没签上合同,随后董静失踪。
听人谈回迁项目动心
现年40岁的董静,1991年职高毕业,案发前的身份是北京嘉晖拆迁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嘉晖公司)经理、北京荣诚睿丽拆迁公司法人。
这家嘉晖公司,其实是董静前男友留下的“遗产”。二人交往了多年并一起从事拆迁,直到2004年3月1日,前男友因病自杀,将公司和车留给了董静。
据董静在侦查机关的供述称,2004年5月其认识了新男友李某,二人就继续以嘉晖公司的名义在官园一带搞拆迁。其间,她从朋友杨某处听说广渠门一带有回迁项目,并有200多户的回迁名额,但因当时人手不够就没有答应做这个项目。
董静称,2005年10月的一天,陌生人张某来找她男友李某,交谈中张某自称认识广渠门项目开发商一把手,每平米置换价仅为4600元,于是她动了心。
董静说,张某曾带她到工地和拆迁办看过沙盘和户型图,她还向张某要了一份开发商用的回迁合同。过了几天,董静又通过朋友杨某搞到了一份户型图和回迁合同。经过对比,董静发现两份合同是一样的,之后她便与张某商量了拿房流程,“先找开发商签字,同意回迁户更名后,再到危改办盖章同意,最后谁要购买回迁房,我们再带人去同开发商签回购房协议,在购买回迁房前先交付房款。”
神秘的“上线”
张某,在董静的描述中,其操北京口音、专门搞拆迁、认识广渠门项目的负责人,除此之外,具体年龄、身份等均不清楚,而本案中的其他被告人也都表示从未见过张某。
不过,根据董静的供述,她能“买”到回迁房主要靠张某,而且她当初见过张某后还曾经让人去核实,结论是广渠门该项目的开发商是北京鑫阳房地产公司,其中做房屋置换的确实是一个叫张某的人。但根据本报在2009年1月的报道,鑫阳房地产公司曾发表声明称与此事毫无关系。
2005年11月,广渠门拆迁工地开工,董静说“既然张某给的价是4600元每平米,那就卖到6000每平米,从中赚差价”,于是她开始着手找买家。
她最早的客户是其二姨、三姨,两人当时都表示要买三居室,并分别交给董静30万元。之后,董静二姨的同事周某又介绍了八九个人来买房,周某的朋友、时任东华门街道办领导的陶某也介绍了十多人。在街道办,这些人交给董静订金合计二三百万元。
就这样,董静有回迁房门路的消息不胫而走,一些从她手中购买了回迁房名额的人纷纷介绍朋友购买。在和这些人的接触过程中,董静一直以北京嘉晖拆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的身份出现,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给这些人开具了收据。
但实际上,无论北京嘉晖拆迁服务有限公司还是北京荣诚睿丽拆迁公司,都没有经营房屋买卖或者置换回迁房的资质。
中介收费每人3万
在这种口耳相传中,时任中大恒基房地产公司团结湖店经理的郭辉也听到了消息。
据郭辉供述称,2006年初他从一个朋友处听说董静手里有回迁房,便设法与董静取得了联系,并到官园的拆迁工地拜访了对方。当时董静自称是嘉晖公司的负责人,因为和开发商有关系,手里有广渠门项目的回迁房,每平米5200元。可以找她签订委托购房协议,三个月后与开发商签购房合同,交房日期是2009年3月。
“董静说的房子的确便宜,所以我大舅哥刘某以及他单位的七位同事都要买”,郭辉称,大家陆陆续续签了协议,而他也捞得了第一桶金从大舅哥的7名同事处收取了每人3万元的中介费。
郭辉说,随后,他通过互联网发广告、向门店上门客户推销、朋友介绍等方式联系买家,还给同行门店发传真,“这是我们这个行业的运作方式,目的就是提高业务量,自己获得更高的收入”。通过这种方式,其称共收了中介费四五十万,董静另外给他提成145万,而他卖出去的房子每平米7200元至8800元不等。
物业经理效仿赚钱
看到郭辉发布的消息后,其同行冯伟也想效仿他介绍客户挣钱。
冯伟,现年43岁,职高毕业,曾在汽配厂上班,还做过的哥,此后因为盗窃罪获刑,出狱后至案发在北京鑫百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经理。
据冯伟称,他们公司在原崇文区红桥有一个经营二手房的门店,他是这个门店的负责人,2007年3月他看到了郭辉发布的消息。联系郭辉后,冯伟便利用门店的信息先后找了近30个要购买回迁房的客户,要求“购房须有北京市户口、购房款项现金一次性交付,交付日期是2008年底,每平米7200元”。
通过这种方式,冯伟陆陆续续收了近100万的中介费。到2007年四五月间,他决定绕开郭辉,与董静直接联系。
此时,因为冯伟的公司不让他再以公司的名义收中介费,他便改以个人名义收信息费,“对每位购房客户收取2万元至4万元”,通过这种方式他又收上来100多万,董静返还给他近四十万元及一部皇冠3.0型的轿车。
在接受调查时,郭辉、冯伟作为专业的中介人员,都承认他们当初只是查验了董静的身份以及嘉晖公司确实在营业中,而没有顾及董静是否提供了真实消息、国家并不允许回迁房买卖等。
“当时没想那么多,就想能挣钱了。”冯伟说。
跑路后为办假证整容
据董静供述,到2008年,她联系不到张某了,她才意识到整个项目运作有问题。但此后,其并未罢手,而是继续收钱卖回迁房名额。
就这样,董静先后共收取160余名被害人的购房款7000余万元。
按照双方约定,董静本应在收取订金或房款后安排购房人与开发商签正式的购房合同。但根据本报此前的报道,被害人称,董静曾多次召集购房者宣布延期理由,如中非论坛、奥运会在京开幕、各项手续未办理齐备、与开发商沟通出现问题等,而且她还经常拿盖有开发商公章的“因故延期”通知给众多购房者看,这才骗取了大家的信任。不过,到了2008年底,一些购房人开始产生怀疑,不断去找董静。见此情况,董静决定跑路。
对于7000余万元的下落,董静供述称当时她只退了20余人的购房款,其他的给了张某1500万、男友李某3600万、被告人郭辉161万、冯伟265万、第三任男友赵某170万,剩余的钱基本上都被她用于买房、买车了。
董静说,她和李某交往期间都是花她的钱,这3600万也基本上是李某向她借的,但双方并无借条,因为每次李某都说“我他妈的连人都给你了,借你点钱都不行”,直到2008年春节时其发现李某劈腿,于是二人分手。
分手后,董静跟李某的兄弟赵某成为男女朋友,但其没要赵某插手广渠门项目。直到准备跑路,董静才向赵某吐露了实情。
此后,董静坐火车一路逃到了海南,通过中介租了房,并在当地的一家医院使用假名“张丽”做了整容手术,“垫了一下鼻子、两颊口腔内抽了脂”,目的就是“为了要办一个假身份证”。
面目一新后,董静将新照片发给赵某,不过,还没等办来新身份证,她就在海南被控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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