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北京市二中院对“故宫失窃案”一审宣判,以盗窃罪判处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昨日,石柏魁的辩护律师黄长勇向法院正式递交上诉状,要求改判或发回重审,上诉理由是“事实不清和量刑过重”。“我的行为只能符合多次盗窃的特征,请求二审法院依法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石柏魁说。本报记者 张玉学
高庸无拙犀利伟哥相对于石柏魁这样的外鬼,数次导致故宫被破坏的某些内部人,或许才是真正的蛀虫。
盛氏微言 “故宫失窃案”终于宣判了,有点“葫芦僧判断湖涂案”的味道。
40仍是惑者盗贼判了13年,故宫一方的处理结果呢?又该当何罪?
刘春太重了。应该重判故宫渎职罪。
北京张健不知道由台北故宫托管,在法律上有没有障碍…
老田救援安保的钱白花了…因为他们认为故宫重要没人敢偷。大盗的确不敢,所以毛贼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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