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么样的人应该强制收治?谁有权力把人送进精神病院?有病没病谁说了算?在各种争议相持不下时,合法的程序是维护上访者权益的最后一道法律“屏障”
本刊记者/高胜科(发自江苏丹阳)
姜和娥 |
趴在医院精神科病房窗户的铁栏上,姜和娥希望自己能变成一只飞鸟。“鸟儿还有自由呢,而我十年来像犯人一样被关闭在医院里,每天被迫吃药,身子却还是疼得不行。”她说。
“如果问题不解决,我出去后还继续上访!”姜和娥说。与时常大叫、狂笑不止的病人不同,她连说话都不敢大声,“这样做是为了自己能尽快出去,否则被认为真的是精神病了,病情还加重了。”
由于常年上访,这位江苏省丹阳市粮食局职工前后三次被关在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科“收治”,累计时间已近十年。
将姜和娥送治入院的是她的单位——丹阳市粮食局,十年来丹阳市粮食局一直承担着每年高达数万元的医疗费。在《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期间,丹阳市粮食局先后出示了关于“姜和娥患有偏执性精神病”的医学鉴定表、司法鉴定书。而此前,姜和娥本人及家属声称对上述鉴定结论并不知情,家属们曾多次向医院索要病历但遭到拒绝。而且三次收治均系强行,负有家庭监护责任的姜和娥家属们并不知情。
被收治多年的姜和娥目前已疾病缠身,现年51的岁的她至今未婚,无论继续收治于精神病房内,还是接出医院,等待她的都是一个看不清的未来,而留给家属、工作单位双方的都是一个难以调和的矛盾。
举报
今年3月7日,《中国新闻周刊》在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心理卫生中心精神五科见到姜和娥。每天要服用18片药的她,穿着粗布单衣,面色苍白、目光呆滞,精神情况明显欠佳,却对多年的往事记得格外清楚。
姜和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在家中姊妹排行老二,1982年5月,20岁的她接父亲的班,进入丹阳市粮食局司徒粮管所工作。“大姐当时已出嫁,三妹、四妹和弟弟年纪尚小,这份工作曾给家人很大的希冀。”
在粮管所工作5年之后,姜和娥的命运遽然转折,由于多次向上级单位——丹阳市粮食局实名举报司徒粮管所时任所长张荣金贪污粮食问题,她成了不受欢迎的人。“有一次我还直接闯到时任市粮食局局长许熙和的办公室,当面质问他收没收到我的举报信”。
今年3月15日,丹阳市粮食局向《中国新闻周刊》发来的情况说明中承认了举报确有其事,但“当时市纪委和粮食局两次进行调查核实,没有证据支持张荣金贪污粮食的事实”。
丹阳市粮食局提供的资料显示,1993年4月17日,粮食局相应领导向姜家宣布了“举报不实”的调查结论,并催促姜和娥及时回单位上班。由于不认可这一调查结论,在外反复上访的姜和娥始终未返回单位。
姜和娥的弟弟姜志勇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为了上访,姐姐的工作荒废了,恋爱成家的机会也放弃了,从南京一直到北京,其中几次被遣送,我和父亲都曾去南京、徐州接过她”。
1993年5月13日,司徒粮管所对姜和娥作出“予以除名”的决定。理由是自1989年春节后至1993年,姜和娥已连续旷工1231天。
对调查结论和自身被处罚不满,自1993年开始,姜和娥开始常驻在北京上访,“如果不是后来把我抓回去送到精神病院,我一定会讨个说法。”她说。
强行“收治”
1997年8月30日,距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不足半个月,这一天让姜和娥终生难忘——刚从北京返回的她,次日即被抓走。
姜志勇说,当天早上,数十人冲进姜家,将毫无防备的姜和娥与他一起带走。随后姐弟俩被分开,“我被带到当地的派出所,而我姐姐下落不明”。
姜和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天她被抓走后直接关进了当地的横塘镇精神病院(当地民政系统的收治机构),“没给我做任何的检查,便直接给我打针,之后我身上好像有很多蚂蚁在爬,难受得最后昏了过去。醒来时,我已在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科的病房内,不仅出入自由被限制,每天还要被迫吃两粒不知名字的药物。医生说这叫药物治疗,我说‘我没病干吗要吃药’,医生却说我有‘精神病’。我越不承认有病,医生越是肯定我病得很重”。
丹阳市粮食局副局长毛尔健在今年3月8日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也承认,姜和娥最初是被单位送至横塘镇精神病院的,尔后转到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是为了更好地治疗她的‘精神病’”。
然而对于姜和娥已被“收治”一事,姜和娥的家人声称当时并不知情。“几天后,粮食局才派人上门通知”。
在姜家人强烈要求下,姜和娥在1997年11月12日被放了出来,此时她已被“药物治疗”了72天。按丹阳市粮食局的说法,出院后,姜和娥一直比较稳定。次年3月17日,司徒粮管所甚至与姜和娥本人及姜志勇签订了一份《关于姜和娥有关问题处理的协议》,内容为粮管所撤销对姜和娥除名的决定,恢复其工龄,针对前几年上访时间补发病假工资,享受医疗保险。此外,姜和娥办理病休,待遇按病假工资——现工资的60%执行。
姜志勇说,该协议的前提条件是“鉴于姜和娥是精神病患者,无单独行为能力,是从照顾与关心出发”。而他和姜和娥本人都一直不承认“姜和娥有精神病”,但为了解决问题,作为弱势一方,他们在这份协议上签了字,姜志勇认为这是一个经过“包装”的“息访协议”。
五年之后,事情却再次发生变化, 2002年6月,丹阳市粮食局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31个基层粮管所的1300多名干部职工统一实施身份置换,以经济补偿的方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群体自然也波及到姜和娥,“当我得知被要求下岗后,我马上又开始上访。”姜说。
丹阳市粮食局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却声称这是一场误会。“因为考虑到姜和娥的实际情况,市粮食局明确告知司徒所不得与姜解除劳动合同,仍作为在职职工安置。在改革期间,姜仍作为留用人员,向其发放227.5元/月的生活费。姜和娥误以为单位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不听单位领导的劝解,再次赴京上访”。
无论误会与否,2002年11月,姜和娥再次来到北京上访。期间,姜和娥在天安门周边散发传单、打出诉冤条幅,被北京警方控制,后由丹阳市粮食局和公安局派人将其带回丹阳。
姜和娥称,11月8日她被从北京带回后,直接关在了丹阳市花园大酒店,20天后,她再次被送进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科。家属同样是几天后才被告知。
“再次被关进精神病科,他们都说我病得更重了,每天都强迫我吃药。后来我才知道,我得了子宫肌瘤,必须动手术。”姜和娥说。经过姜的家属与丹阳市粮食局多次争取,2005年8月,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为姜和娥实施子宫肌瘤切除手术,近6000元的手术费用由姜和娥的家属们承担。正是这次手术,姜和娥才重获了数月的自由。
2005年9月18日,手术愈后的姜和娥,趁着医护人员不注意,逃出病房直奔火车站,又一次进京上访。
2006年3月全国两会前夕,姜和娥再次被丹阳市粮食局和丹阳市公安局派人带回,并直接送入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科“收治”至今。
经姜志勇统计,三次收治时间累计近10年:1997年首次被收治72天;2002年11月28日至2005年9月18日共收治近3年时间;2006年3月9日迄今被关6年。丹阳市公安局相应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三次收治公安机关均是配合粮食局作相应工作,也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行事。
“精神病”疑云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心理卫生中心五区“15-17”病房,是姜和娥的病房。十年禁闭生活,她已对这里十分熟悉。房间内三张床,最靠门的一张是她的,走廊里光线幽暗,弥漫着刺鼻的消毒水气味。要进入这个属于精神病人的空间,首先要打开一道铁门,而这道门锁24小时紧闭,只有医护人员才有钥匙,门的上方是焊着铁栏的窗户。病房内,通向阳台的门也被一条粗铁链子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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