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活体器官捐献者以女性居多,大多是母亲捐给孩子;若是孩子要将器官捐献给父母,父母往往反对
通讯员 戎斌 宋黎胜 本报记者 黄淼君
最近,杭城某省级医院接待一对“亲属”,自称“外甥”的小伙子要给患尿毒症的“舅舅”捐献一个肾。但医院术前调查发现,小伙子与患者并非亲戚,而是企业主与员工的关系,存在买卖行为。
就在上周四,中国红十字会和国家卫生部在我省开了一个人体器官捐献试点总结会。会上,国家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以后器官移植将主要依靠身后捐献,逐步限制亲属之间的活体移植。
卫生部之所以出台这一举措,除了考虑活体移植对捐献者健康的影响外,非法器官买卖的存在也是一大因素。
母亲割肝救子、妻子捐肾救夫……亲属之前的活体器官移植,原本是媒体广为报道的大爱之举,如今却将逐步受限。
这个消息一经本报报道,许多关心器官捐献事业的读者纷纷表达看法:家人如果急需器官移植,到底该不该捐献自己的器官?在等不到器官的条件下,难道只能眼睁睁看着家人遭受疾病折磨?
故事
只要能救孩子什么办法都愿意
小汤宁在肝移植患者群体中,已经是个小名人了,他是我国年龄最小的肝移植患者,在9个月大时接受肝移植;他也是至今获得器官移植运动会奖牌最多的人之一,金牌16块、银牌10块。而支持他创造了这么多生命奇迹的人,就是他妈妈汤女士。
“现在看着汤宁一天天长大,觉得当时的选择是值得的。”汤女士说,当年她只有一个想法:救儿子。
2000年下半年,汤宁出生。在四个月大时,被省儿保的医生确诊为先天性胆道闭锁,唯一的办法就是肝移植。每天晚上,她和丈夫守在省儿保的病房里,看着儿子的小脸,心如刀绞。
经过向专家咨询,汤女士得知父母可以捐肝给孩子用,她立即去做了配型。结果显示她和儿子完全匹配。
2001年6月16日,汤女士和小汤宁分别被送进了手术室,汤女士的半个肝被移植进了小汤宁的体内。
移植后半年内,汤女士的身体感觉有点虚弱,不过一年后,她已经和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三年后,她再次怀孕,在妊娠过程中,她的肝功能状况良好,最后足月生下一个女儿。
“十一年来,我的身体没有任何不舒服,连感冒都很少。我相信天下做父母的,在面临我这样的情况时,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汤女士坚定地说。
器官捐献者以女性居多
在杭州几家具有移植器官资质的医院里进行调查,记者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器官捐献者以女性居多,大都是母亲捐给孩子,或者妻子捐给丈夫的,丈夫捐给妻子的事例相对较少,不过爸爸捐给孩子的也有不少事例。
对于这个现象,省人民医院泌尿外一科主任肖家全分析认为,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无私的,在面对生死抉择时,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奉献。在妻子和丈夫的问题上,丈夫常常是家里的顶梁柱,所以如果是丈夫患病了,妻子常常会选择捐献。但如果是孩子要将器官捐献给父母,做父母的往往反对。
杭城出租车司机王勇的妻子在2008年被查出患有尿毒症,为了延续生命,王勇的妻子每个月都有三天需要骑着电瓶车到医院去做血透,但是长期做血透并不是办法,最好的解决之道就是肾移植。
为了等到合适的肾源,王勇的妻子确诊后就开始在医院排队等待肾源,曾经有两次他们接到了医院的通知,作为替补队员等待移植,遗憾的是两次都没有替补上。
看到父母痛苦的等待过程,王勇的儿子一度提出给妈妈捐献出自己的肾脏,但是遭到王勇的拒绝。王勇说:“儿子刚刚参加工作,没有结婚也没有生过孩子,人生刚刚开始,如果让他把肾给妈妈,对他身体肯定有影响。出于这点考虑,我们做父母的心里无法安宁,绝对不能要他的肾。”
不过记者昨晚获悉,在等待了4年后,王勇的妻子于今年年初终于等到肾源并做了移植手术,目前恢复得不错。
调查
10名受访者均表示愿意活体捐献
汤女士的话代表了很多人的心声。
对于国家卫生部表示将限制活体器官捐献的问题,本报进行了一个小范围的调查,10名受访者都表示愿意活体捐献,在提到捐献的原因上,主要分成两类意见。
第一类表示,如果疾病比较急,需要马上移植的,已经无法等待了,只要自己能配型成功,一定会捐。第二类表示,如果疾病不是非常急的,不是马上需要移植的,会和家人一起等待别人的捐献,如果一直等不到合适的器官,也会在最后关头捐献自己的器官。
在关于器官捐献可能带来身体的伤害上,受访者都表示,不能眼睁睁看着家人去世,在别的办法都无效的情况下,如果器官移植是唯一的办法的话,一定会去尝试。因为不捐,家人马上就可能离开人世,自己如果捐献了,即使有身体损害,也不是马上能看到的,救命和可能有害之间,还是救命更重要。
探讨
活体移植对捐献者有一定影响
“我觉得从伦理上来说,活体器官捐献对捐献者来说,是一种有创的手术。从这个角度出发,国家卫生部出台这种考虑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浙医一院肾病中心副主任吴建永主任医师说,关于器官捐献者的身体状况,一直是国内外医学界的一个研究点。
肖家全主任说:“除了对捐献者的伤害,其实也存在其他风险。”在器官移植前,往往会做一个配型,但是这个配型只是减少超急性排斥的可能性,在器官移植入受者体内后,还会存在一个急性排斥,如果处理不好,可能移植就不成功了,对于捐献者来说,就达不到最初的目的了。
吴主任介绍,欧美等国家早在50年前就开展了对活体器官捐献者身体状况的跟踪随访,主要关注三个点:捐肾者会不会得尿毒症,寿命会不会变短,生活质量会不会受到影响。
通过多年的跟踪,发现捐献肾脏和尿毒症没有必然联系,捐献者和没有捐肾的人,患尿毒症的概率是一样的。寿命上,捐肾者的寿命并没有缩短的迹象,反而存在一些长寿的人,吴主任说,这可能和捐肾者会比没有捐献的人,更关注身体的健康,在生活中也会比较小心。生活质量上没有大的区别,不过捐肾的人,在心理上比没有捐肾的人,多一层心理顾虑,感觉自己是少一个肾的人。
活体移植是一种补充来源
“我们医院是从2001年在郑树森院士领导下开展活体肝移植的,至今已经开展了1100多例肝移植,其中大约有15%的移植者是活体肝移植,在器官短缺的现状下,亲属之间的互助捐献,还是一个重要的器官来源。”浙医一院医务科科长、肝胆胰外科医生徐骁教授说。
从开展活体肝移植以来,浙医一院就同时对移植者以及捐献者进行身体随访,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捐献者身体不好的情况。徐教授介绍,和别的大器官相比,肝这个脏器的代偿功能比较强,一般术后一周肝功能就基本恢复,术后3个月肝实质体积增大到正常的70%以上,半年就能接近100%。
“从医学的初衷出发,活体器官捐献给健康捐献者机体带来一定的损害风险,但是如果从家属的角度出发,就很能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愿意捐献了。”吴建永主任说,等待捐献的人在生死线边的徘徊,作为家人如果捐献造成的影响并不是马上可以见到的,所以两害相较取其轻,大多数家人都愿意捐献器官挽救死亡线上的等待者。
关键是要做到规范化
“许多人会把活体移植的重点放在捐献者的健康上,其实还要注意防范地下器官买卖。”肖家全主任医师表示,卫生部之所以出台这一举措,除了考虑活体移植对捐献者健康的影响外,非法器官买卖的存在也是一大因素。
在活体捐献的操作上,要遏制非法器官买卖,专家们一致认为关键是要做到规范化,把影响降到最低。
徐教授说,最基本的一条,就是要到具备手术资质的医院去做,因为活体移植和别的移植不同,相当于要同时做两台手术,如果技术不过关,对捐献者和受者来说都是一种伤害。
在活体捐献的把关上也必须严格。吴教授说,美国就存在一些第三方机构,专门给捐献者和受者牵线,因为器官短缺的原因,目前活体捐献还是有存在的必要的,活体移植在美国还是占有一定比例的,除了亲人间的捐献,还有利他型的捐献,像国内的无偿献血一样,有一些人会无偿把自己的器官捐献给别人。这种模式目前在国内暂时还无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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