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首位台湾农民(中)在宁获颁个体户营业执照。 通讯员 王锐 记者 邹伟摄 |
本报讯(通讯员 葛军 王锐 记者 邹伟 实习生 范月娟) 昨天,在江宁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内,来自台湾的农民詹丁凤领到了由江宁区工商局颁发的“来来农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这也是南京工商部门颁发的首张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詹丁凤是台湾资深的从事草莓种植和销售的经营户、农艺师,在了解南京市江宁区台创园的各项优惠政策和独特的土壤、地理、气候等条件后,认为南京经济发展非常有活力,创业成本相对较低,且农产品市场前景广阔,所以决定来南京投资创业。按照相关政策,詹丁凤在台创园租借了40亩大棚及100亩土地,计划种植水果、蔬菜、苗木和养殖水产等并进行销售,首期投资人民币300万元。
在筹备创业的同时,詹丁凤向江宁区工商局提交了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的法定资料。由于此前南京从未颁发过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江宁区工商局及市工商局对此都非常重视。市工商局私营个体处负责人亲自审核登记材料,并到现场进行调研,向詹丁凤宣传有关支持台湾农民来大陆经商的政策,并详细答复了相关问题。江宁区工商局则开通“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詹丁凤开办个体工商户的申请,全程给予指导和服务,最终让詹丁凤如愿领到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市工商局私营个体处负责人介绍,此前台湾独资公司是可以在大陆注册的,但个体户不允许。后来为支持台湾农民来大陆创业投资,国家于2007年出台了《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规定,台湾农民可以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农产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产品等自产产品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和特许经营)、农产品和农业技术进出口、农业科技交流和推广。但其他身份的台湾个体户目前仍不允许在大陆注册登记。在南京,目前只有在江宁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内,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农民可依法申请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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