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东京电力公司42名持股人对东电高层管理人员提起民事诉讼,指认东电高层应对和处理核危机不力,要求被告用个人财产赔偿股民,索赔金额总计5.5万亿日元(约合680亿美元)。
这一索赔金额创下日本民事诉讼的最高索赔纪录。
在这起诉讼中,原告将27名东电现任和卸任执行管理人员推上被告席。
代表42名原告的律师川居博之说,东电的执行层管理人员必须为核危机灾难担负个人责任,必须付出代价。特别是,福岛核泄漏危机原本可以避免,东电本该仔细研究并采取预防措施,例如,将反应堆建在高地上。
“如果你做出了错误的决定,或者做了错事,你必须用你自己的钱偿还,”法新社26日援引律师川居的话报道,“也许,你得卖房子,也许你得在痛苦中度过晚年。在日本,如果不明确个人责任,一切问题都无法解决,不可能有任何进步。”
福岛核泄漏危机过去一年有余,尽管一系列调查发现东电的应急安全措施存在严重漏洞,但迄今没有任何东电高管遭捕,没有任何人受到刑事调查或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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