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发布28条新政支持推动经济转型
人民网上海3月27日电(记者励漪)上海市工商局今天公布了贯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上海“十二五”时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贯彻实施意见”共28条,该局新闻发言人陈学军解读时表示,这28条充分体现了“创新性、前瞻性、操作性”三大特点,主要涵盖了4个方面的内容,包括“支持本市加快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全力推进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推动本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支持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和城市国际化程度”和“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创新注册登记办法 支持新型金融机构发展
近年来,上海工商部门加大政策创新和服务力度,以金融改革创新开放先行先试和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为重点,积极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28条提出,要积极支持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小额贷款、融资担保、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发展。
截至2011年底,上海全市共登记股权投资企业436户、股权投资管理企业556户、小额贷款公司72户,融资担保公司48户、村镇银行9户。
同时,积极研究支持保理、融资租赁等行业市场准入和规范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
为支持国家重点功能区和重点项目建设,目前该局正按照浦东综改分工责任表,积极与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等部门共同研究探索,争取加大政策突破力度,尽快制定上海市融资租赁企业工商登记办法,在洋山保税港区、外高桥保税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开展内外资融资租赁企业登记试点。
支持新型业态和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与发展
按照新“28条”,对分支机构超过50家的企业,允许向母体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统一办理注册登记。
陈学军解释,对于超市、便利店等分支机构遍布各区县的商业连锁经营企业而言,当需要统一办理分支机构经营范围、负责人等变更登记时,经办人往往需要分别前往各区县工商分局办理。新政策允许已经在上海设立50个(不含本数)以上分支机构的企业,可以向母体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统一登记,原已登记的分支机构可以迁移至母体企业登记机关登记,也可以继续在原登记机关登记。通过登记程序的优化和流程的改造,帮助企业降低商务成本。
为了支持有条件的商业(服务业)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提升产业链整合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上海市工商局取得了国家工商总局的同意,将条件从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达5家以上、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分别放宽到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额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达3家以上,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
支持利用股权、债权、商标权、专利权、域名权等出资方式进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
陈学军介绍,上海工商局一直积极探索拓宽公司登记中非货币财产出资范围,如商标权、专利权、域名权等知识产权出资,让更多的财产作为出资投入到公司经营中,从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
如驰名商标“好孩子”在于上海一家单位合资设立企业时,其商标估值为500万元人民币,结果按照货币出资不少于30%的规定,好孩子集团的商标知识产权作价350万元人民币入股新企业。
目前,上海全市使用股权出资的企业有199户,债权转股权登记的企业有11户;使用各类知识产权出资的企业有602户,其中使用专利使用权出资的企业有3户。
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 免除个转企的所有相关费用
上海工商部门积极参与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做好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工作,2011年共支持84家有限公司改制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助推个体经济发展壮大,上海工商部门支持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并免除从设立、变更到年检的所有工商行政管理费用。
大力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针对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面临的诸多难题,上海工商部门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负责总局核准权限内的名称变更登记受理初审,方便改制企业在沪申报名称,避免两地奔波。同时,允许直接在原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名称后缀“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转制后的企业名称,使改制前后的名称保持延续性,继续发挥名称无形资产价的价值。二是允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转制后新设企业的出资,实现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向企业过渡的无缝隙对接,实实在在地减少因评估带来的改制成本。三是允许保留原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许可经营项目,确保经营延续性。
而对于文化创意类企业,“28条”准许企业申请利用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内的集中办公地作为住所。
陈学军解释,创业者刚刚起步时,往往面临资金紧缺,难以承担高昂的商铺、办公楼租赁费用,希望能将自己的住宅作为创业场所。然而按照现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除具备一定条件并经审批外,业主、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因此,创业者“居家创业”的愿望依然还是无法顺利实现。对此,上海工商部门于2009年起积极探索“集中登记”模式,允许从事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翻译服务、电子商务、摄影摄像或设计、咨询等不扰民、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创新型企业、文化创意类企业,在政府指定的场地集中登记。此举不仅解决了创业者的经营场所难题,使部分创业者实现了居家办公,还搭建了政府对创业企业的孵化和服务平台。在区县政府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全市共设立集中登记点19个,在集中登记地登记的企业共600多户。
作者:励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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