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杨 通讯员/越检宣)张晓雨(化名)是一名年仅15岁的花季少女,本应在学校里接受着义务教育,却因为早恋陷入感情纠葛,不但断送了男朋友的性命,也断送了自己的前程。近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对张晓雨作出了一审判决,鉴于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犯罪后自动投案,积极救助被害人,还在法定代理人的帮助下与被害人的父母达成和解协议,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以故意伤害罪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晓雨生长在广东的一个小县城里,母亲身体欠佳,父亲又整日奔波在外,忙于生计,家庭的艰难令其比同龄的孩子显得更加早熟。由于学习成绩不好,她选择了离开学校,踏入社会,还和一名叫家辉(化名)的男孩子谈起了恋爱。然而,爱情并没有给晓雨带来更多的温暖,两人在恋爱的过程中经常闹矛盾,晓雨几次提出分手都被家辉缠住不放。
2011年6月29日这天下午,晓雨又接到了男朋友家辉的电话,让她到他的宿舍去。为了以防万一,她在地摊花6元买了一把水果刀,放在自己的挂包里。见面的气氛并不愉快,他们很快又争吵起来,晓雨再次提出分手,家辉不肯,还伸手要抱晓雨。晓雨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往家辉的背部连捅了4刀,直到家辉倒在血泊中,她才反应过来,连喊“救命”,并慌忙拨打了120。邻居闻讯赶来,合力将满身是血的家辉送到医院抢救。
当晚9时许,家辉因抢救无效停止了呼吸。经法医鉴定,死亡的原因系锐器作用于右背部造成右肺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面对如此突如其来的变故,晓雨后悔莫及,一再请求家辉父母的原谅,并在爸爸的帮助下对家辉的家人赔偿了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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