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翻沉趸船的船主名叫吴又平,今年66岁,汉川人,在武汉江滩一带从事水上船只经营活动已有20多年。2010年1月,他购买鄂孝感趸江汉明珠船一艘,同年10月15日,依法取得船籍证书。该船长期停泊在武汉汉江江滩,主要为汉川一彩瓦厂的工人提供住宿,每月按时向武汉市港航管理局交纳船舶停泊费用。
2011年9月9日,丹江口开闸泄洪,9月13日丹江口洪水到武汉籍趸船停泊码头,水流速高,趸船无法安全固定,只有对趸船加固。接下来的三天内,吴又平组织人员紧张加固、抢救趸船,16日晚,趸船依然十分危险,他组织船上60多人连夜撤离。
“为了转移人员,我连一只碗都没有抢出来,眼睁睁看着船沉入江底。”昨日,吴又平在庭上说,9月19日,趸船最终没救回来,一家人眼看着船沉了,当时买船加装修花了三百多万,这么多年一直生活在船上,“这下,我们的家也没了”。
吴又平认为,如果港航管理局能早点通知的话,也许还有补救机会,他接到港航局的电话通知已是9月14日的下午,洪峰已经到来,无法扭转大局了,因此港航局属于不作为。
对于吴又平的说法,武汉市港航局当庭反驳道,他们9月13日便将水文信息挂在网站上,并及时电话通知了船主,尽到了应尽职责。当时,受丹江口水库持续大流量泄洪的影响,汉江水位与长江水位落差最高达8米,汉江连续出现了16天高流速,9月19日为1956年以来最高流速,受此影响,汉江上有多艘船舶以及趸船出现失控漂流、搁浅沉没的情况,吴又平的趸船沉没与港航局没有关系。
本案将择日宣判。
去年9月16日,汉江洪水,吴又平给自己的趸船(中)拍下“遗像”。3日后,船沉了。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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