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广州市政府1号楼2楼的中央大厅今后又多了一项功能,那就是举行新闻发布会,第一时间对外公布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重大决策。27日晚上首场新闻发布会就在这里举行,市建委龚海杰副主任就《广州市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管理规定》进行介绍并答记者问。常务会议后即时发布新闻是市长陈建华亲自倡导的,被视为打造阳光政府的新举措。
“《广州市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已原则性通过。”常务会刚一结束龚海杰就马不停蹄的带来了这个消息。“首先,《规定》明确了人居环境整治内容和范围。包括:城乡道路升级改造、建(构)筑物外立面整饰及翻新、历史文化与城乡特色风貌景观建设及改造、居住社区整治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城乡照明建设、架空线下地及规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及改造、城市家具设置及翻新和其他需要进行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容九大方面等。其次,明确了人居环境整治管理职责分工和人居环境工作要求。其三,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际情况,规定了人居环境整治维修、改造类项目的建设程序要求;其四,建立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机制,抓工作落实。”
《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人居环境整治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龚海杰表示:“《规定》对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及维护管理工作的立法建设,增强公众意见在整治过程中的作用,规范各级部门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立项、实施和管养等方面的职责和实施程序,规范各利益主体的责任行为,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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