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官员贪污2800万被处无期徒刑 曾被评劳模
2012年03月29日04:16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被抓后村民给检察机关送去锦旗
本报上海讯 (记者贺涵甫、梁国瑞)近日,上海闵行区梅陇镇原党委副书记吴顺弟巨额受贿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吴顺弟被处无期徒刑。法院审理查明,吴顺弟利用土地批租等各种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超过2800余万元。
据悉,担任乡镇干部的吴顺弟还曾被评为上海当地劳模。
2007年,上海闵行区检察机关陆续收到梅陇镇村民对吴顺弟的联名举报。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吴顺弟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308万余元,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36万余元,挪用公款697万余元,涉案总金额达2800万余元。检察机关指控,吴顺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应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在吴顺弟被带走后,不少村民还自发给检察机关送去锦旗,表示感谢。
作者:贺涵甫 梁国瑞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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