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3月2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胡芳 通讯员 熊江华)株洲中南(国际)服装交易广场是2003年株洲的一项大工程。作为工程项目经理,黄力(化名)伙同他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以抬高该工程结算造价,并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25万元。3月28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职务侵占罪对黄力提起公诉。
2002年12月,湖南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省六建公司)与株洲市汇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汇亚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省六建公司负责建设汇亚公司开发的中南(国际)服装交易广场,黄力被省六建公司安排担任该工程项目经理。
随着工程主体完工,2005年初,省六建公司开始将该工程土建结算审核的数据送到汇亚公司审核,送审金额为2.45亿元。汇亚公司接到省六建公司的审核资料后,随即安排该公司的临时预算员李明(另案处理)对省六建公司的资料进行审核。经过审核,李明(化名)所做出来的初审金额为1.8亿元。
黄力得知审核结果后,在2008年6月至2009年11月间,通过给汇亚公司委托重新审核工程造价的新宏基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法人好处费,为李明儿子安排工作等方式,试图将虚假材料“变真”。最终,审核金额从1.8亿元提高到2.31亿余元。
其间,黄力将从省六建公司申请的40万元经费中剩余的25万元据为己有。
2009年11月9日,省六建公司以株洲市新宏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审核结果作为标的,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汇亚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其违约金2.2亿余元(汇亚公司已支付工程款7800万元),致使该案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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