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海堤北侧不远处的国有海堤,看上去更加低矮、窄小
记者在船厂村核实争议海堤的相关情况
记者在钦州市三娘湾海域看到,在距离这段海堤不到千米的地方,还有一条国有海堤,虽然低矮窄小了许多,但却离陆地更近。那么,新建的标准海堤为什么要舍近求远,选择在民营企业所属的海堤上加盖呢?
防洪堤管理处称不知道占用的海堤为私人所有 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这次国有海堤建设工程的主管单位钦州市钦江防洪管理处。钦江防洪堤管理处副主任吴锡强解释说,他们只是按照设计方案来施工的,而在制定设计方案时并不知道那段两公里的围海大堤是私人所有。
管理处:初步设计的时候,就没有考虑到(这段海堤)是他自己搞出来的。
记者:就是说没有考虑到是他自己筹资建设的?
管理处:对,就还不知道。因为当时初步设计的时候我们还不是业主。业主就是项目负责人。
记者:那这个业主是谁?
管理处:以前那个业主是谁就不讲他了。只是施工开始建设的时候我们才是业主。
钦州市钦江防洪堤管理处副主任吴锡强 强调说,在港河疏浚公司所属的海堤上加建标准海堤,是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才施工的。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名为《大田匡海堤大虾塘段建设协调会议纪要》的文件。
管理处:我们开会协调了很多次,那就是他的法人代表认可了我们这个讨论。
记者:嗯,这是一份会议纪要。
管理处:会议纪要。这是两个法人代表,一个是我们单位的法人代表,这个是疏峻公司的。他认可了这个东西,我们才做的。
记者:您给我的这个东西,我之前也看过。它有两个问题。第一,它作为一个会议纪要,就没有任何的法律约束力。第二,就是这个地方并没有签章。
管理处:那不是法律约束,就是说我们没经过他任何同意,那肯定不对了。你说法律不法律我不太懂。
水利部门称海堤的基础仍归公司 “一国两制”说遭疑 钦州市港河疏浚公司原有海堤被征占后,水利部门曾与港河疏浚公司进行过多次协商。就新建海堤的权属问题,钦江防洪堤管理处提出了一种解决方案,即国有海堤修建完成后一分为二,在港河疏峻公司原有海堤基础上新修建的道路归国家所有,海堤的基础和下层依然归公司所有。
对于这个方案,港河疏浚公司董事长张卫东提出了自己的疑虑。
张卫东:那不可能。我不同意。没有这个道理的。我在下面,你在上面。你人走来走去,你压着我,对整个设备,环境的破坏。也不合法。好像在我的房子上面建一层,你愿不愿意。底下是你的,上面的房子是我的,我帮你遮风挡雨,能这样说吗。这不强盗逻辑吗?
当记者将这个疑虑反映到钦江防洪堤管理处时,对方作出了这样的解释。
管理处:我告诉你,这个就是灵活性嘛。就相当于那个一国两制,差不多。一个是私人的,一个是国家的。但是你不这样做,就做不成,就没有今天来讨论这个东西了。如果都不承认这两点,就是九二共识之类的,那就不存在今天来讨论的东西了,我们就改线走了。
律师解读:当地水利部门已经构成侵权行为 而在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三平看来,这起事件当中水利部门提出的权属方案在法律上和实际操作中都是不可行的,很难真正区分国有财产和私人财产。同时,他还表示,在事件当中,当地水利部门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
赵三平: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当地的水利部门已经违反了《宪法》和《物权法》相关的禁止性的规定,他们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公权力对私权利的肆意的侵害,如果这种现象不得到有效制止的话,那么它的危害后果和社会影响将会是深远的,我们每个人都将失去最基本安全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钦州市市政府对这起海堤纠纷十分重视,多次召开协商会议,主管部门也已经基本认定,在修建标准海堤过程中存在侵权行为。而对于接下来的赔偿问题,涉案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有关事件的最新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作者:陈振玺 曲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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