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孝山庄养老公寓”合同诈骗案主犯被判无期
2012年03月30日16:32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3月30日消息(记者孙莹 实习记者王晨)声称59.8万就可买一栋占地面积290平米的四合院是豪华四合院,是最佳养老公寓,但实际上开发商在没有取得政府相关审批手续、被政府下令强拆后,仍以“老年公寓”项目的名义,对外销售,收取16名被害人“购房款”730万多元。北京“广孝山庄养老公寓”合同诈骗案今天(30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李凤景、卢连洁,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从犯杨萍,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10万元。李凤景成为首位因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被追究合同诈骗罪刑事责任的开发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被告人李凤景伙同被告人卢连洁、杨萍等人,在明知北京市房山区“广孝山庄养老公寓”没有取得政府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仍擅自在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常乐寺村施工建设养老公寓,更为严重的是,在镇政府向其发出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将已建房屋及地基拆除后,隐瞒事实,采取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方式,对外销售广孝山庄养老公寓,先后骗取路某某等16名被害人的购房款共计人民币730多万元。
庭审时,李凤景为自己辩护说,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风景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委托销售公司售房,建广孝山庄养老公寓的审批手续存在办理的可能,甚至坚信自己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并为此支出了大量费用,而且他认为并未向购房者隐瞒所售房屋的真实情况。
但检察机关举证证明,所谓的“广孝山庄养老公寓”始终没有取得政府部门的审批,而2009年7月29日,青龙湖镇政府在发现广孝山庄养老公寓未经审批进行建设的情况后,向风景伟业公司下发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约谈了李凤景。李凤景按照要求拆除了地上建筑。但此后,李凤景仍继续大量销售违规建设房屋,从而使更多人受害。
被害人苗某描述,2010年 4月15日,在常乐寺村风景伟业公司的售楼处,卢经理接待了他,并介绍了情况。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他并向李凤景的账户转账40万元,可是,2010年10月份以后,则再也无人接听电话。
被害人吴某的证言显示,当时销售人员给她看了开发商与房山区青龙湖镇常乐寺村签订的《租赁协议书》,并称养老公寓不仅是国家政策性扶持的项目,而且还是和民政局合作的项目。在施工现场,他们夫妇看到“工地已建起一部分,露出地面有三四块砖高”,工地旁还挂着“广孝山庄养老公寓筹备处”农家院项目效果图,以及开发商的工商执照、立项审批手续等。销售人员称,每套四合院占地290平米,价格59.8万元。他们夫妇动用了“毕生积蓄”,付全款买了两套“公寓”,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在随后的时间里,他们夫妇俩经常给开发商老总李凤景打电话询问工程进展。但是,到了2010年8月,开发商便不接电话了。他们去现场后发现,售楼处已人去楼空,施工现场也被铲平恢复成了耕地。
由此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凤景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卢连洁、杨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被害人巨额财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据报道,李凤景是北京市第3个因违法建设“小产权房”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发商。但李凤景所涉嫌的罪名与另外两名开发商不同,他被指控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最高可至无期徒刑,而此前被追刑责的开发商,则被指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这两种罪名的最高刑期分别是5年和7年,其中开发商张玉东被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王晓晨最终被法院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以合同诈骗罪对李凤景判处的原因,是他向购房者隐瞒了在村镇两级要求他停建、拆违的真相,并欺骗购房者签署所谓期房的买卖合同。
专家分析,要想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关键要未雨绸缪,在房子盖好前,下大力气切实地严加查处。因为房子一旦盖好并售出,就会涉及到众多百姓利益,解决难度就会因此变大。
公众一定要清楚,今年起,国家将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工作,为启动全面清理工作做好政策储备。小产权房将不予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买卖房屋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认清地产商资质,看清相关产权证明,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作者:孙莹 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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