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磊:基金电子化信披有助投资者获取有用信息
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洪磊30日表示,基金电子化信息披露,不仅可以帮助投资者免费、便捷查询所有基金的最新披露文件,从海量基金信息中获取对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促进基金公司和托管银行提高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还能便于监管部门提升监管的信息化水平,提升监管效能,及时、全面掌握行业动态。他表示,这是利用新技术加强监管的典范。 保证投资者知情权防范道德风险 洪磊介绍,强制信息披露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一项制度优势,是监管部门保护基金投资者的一项基础制度安排,也是基金行业获得公众投资者信任的制度性保障。 他表示,基金行业作为一个受公众之托进行专业理财的行业,公众投资者的信任是行业生存的基础,而保证投资者对基金财产运作情况的知情权、防范基金公司道德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出于此目的,强制公开信息披露制度应运而生。从另一个角度而言,由于基金投资者委托基金公司进行投资运作,最终的市场风险需要自行承担,即所谓“买者自负、买者自慎”。因此,在基金产品售出之前,向投资者充分、准确地揭示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以及费用项目等信息,也是实现基金投资者理性投资、促进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方便投资者提取有用信息 “随着基金业的发展,基金数量不断增长,提供给基金投资者的是轰炸式的基金信息,而对于这些以纸质或者传统电子格式(WORD、PDF)传送的海量基金信息,投资者难以有效提取出对决策有用的信息。”洪磊表示,为解决该问题,进一步提高基金市场透明度,证监会于2008年启动基金电子化信息披露建设,通过应用XBRL(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技术,实现基金信息的电子化自动交换和智能识别分析,高效解决海量基金信息的传递与使用难题。 洪磊表示,通过3年多的实践,证监会先后发布四个基金信息XBRL模板,并完成所有基金定期报告、净值公告和部分临时公告的电子化报送与展示。目前,基金信息披露网站上积累电子文档51万份,基金投资者可至该网站上查询全行业950余只基金的信息。 此次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2号》,是根据现行法规关于基金净值公告的披露要求,通过“披露表格 信息字段标引”的方式,将净值公告披露的格式与内容固化下来,具体规范非货币市场基金净值公告、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和分级基金净值公告。早在2009年,证监会即尝试开展基金净值公告的XBRL报送,因此,《净值公告XBRL模板》也是在总结3年来的试行报送经验的基础上发布的。值得关注的是,除常规的净值信息外,按照《净值公告XBRL模板》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还需在净值公告中披露分红除息信息,以便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基金净值波动因素。 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洪磊指出,实践证明,基金电子化信息披露工作的推进,给基金投资者、基金信息披露主体以及监管部门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对基金投资者而言,基金电子信息披露文档与指定报刊的信息披露互为补充,投资者可以到基金信息披露网站免费、便捷查询所有基金的最新披露文件,对基金财务指标等信息进行纵向与横向比较,获取决策有用的信息。基金评价机构利用免费推送的电子化披露数据,可以生成相关分析报告和评价结果,协助投资者决策。 对基金公司和托管银行等披露主体而言,基金XBRL应用将文字性的信息披露规则转换为界面友好的填报软件,加强了信息披露过程的可操作性和纠错能力,提高了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从清洗结果看,基金电子化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高,报送差错率逐期下降,目前定期报告的差错率已降至1%以下。基金XBRL应用带动了基金公司和托管银行自身的信息化建设,推动机构的内部流程再造,有力提升行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内控水平。 洪磊表示,对监管部门而言,通过将基金电子披露系统与监管系统进行有机融合,可以提升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开展基金电子化信息披露工作以来,基金公司向证监会报备的基金披露文件全部实现无纸化;同时,证监会基金部以基金XBRL数据为基础,建设基金综合监管系统,分析报表一键生成,实现对基金投资业绩、投资行为的动态量化分析,及时、全面掌握行业动态。 “通过比对电子披露信息与监管信息,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信息披露监管,可以形成对基金公司的约束。”洪磊说。 他表示,证监会将继续推进基金电子化信息披露建设,适时推动基金合同的电子化报送,推进基金产品审核的市场化改革进程,进一步开展第二批临时公告的电子化报送。同时,将进一步加大信息披露监管力度,督促基金管理公司不断提升披露质量,培育行业诚信合规文化。 (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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