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贵与罗开兴在江苏打工相识,随后搭档入室盗窃,两次入狱后回到贵州息烽老家,又在两年时间内疯狂作案130起,盗走财物52余万元。昨日,息烽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杨贵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罗开兴也领刑十四年零六个月。
28岁的杨贵原是息烽县当地一农民,2003年在江苏打工时认识了罗开兴。打工一段时间后,两人觉得仅靠打工的收入根本不够开销,遂商议一起入室盗窃。两人也因此于2004年及2006年被江苏当地法院以盗窃罪两次判刑。
出狱后的二人回到了贵州老家,杨贵在当地跑起了“黑面的”,而罗开兴在当地一茶馆打工。安分了一段时间后,两人又开始重操旧业,购买了液压钳等作案工具,采取翻窗入室或剪断窗户护栏的方式入室盗窃。
2011年1月2日凌晨,杨贵窜至息烽县永靖镇解放南路徐某家二楼客厅内,盗走徐某家价值人民币5010元的松下牌42寸等离子电视机一台。
同年6、7月间的一天晚上,杨贵、罗开兴共谋后窜至息烽县永靖镇息九公路李某家,剪窗条入室,盗走李某家现金人民币2700元。
同年7月24日,杨贵、罗开兴共谋后窜至息烽县永靖镇城中城胥某家,剪窗条入室,盗走现金人民币600元、价值1600元的奥林巴斯U7010照相机一部以及HUAWEI牌手机一部。
据调查,就在2009年底至2011年间,杨贵就参与盗窃作案130次,盗走财物价值人民币529575元,其中罗开兴参与盗窃作案114次,盗走财物价值人民币39412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贵、罗开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作案的数额均特别巨大。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杨贵提出犯意,并积极实施犯罪行为,罗开兴积极参与。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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