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宗教旅游场所燃香 建议每人每次不超3支
“管理要有定点、有人员、有监督;游客烧香不超范围、不超规格、不超数量。”今日下午,省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宗教局、文物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规范全省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对燃香区域、销售、长度、次数等作出详细规定。
山西是文物旅游重点省份之一,寺院众多,庙宇林立,许多旅游景点都与宗教有关,而很多宗教建筑都是木结构,易燃烧。在宗教场所燃香许愿,习俗由来已久,一些地方利用燃香活动牟利,由此引发的游客投诉成为近年来旅游投诉的热点。按照《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燃香类产品有害物质测试方法》《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规定,燃香点应设在殿堂外较为空旷的地带;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应配备燃香专管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及周边地区香品销售点统一标识,加强管理,明码标价;设立醒目的文明燃香告示牌,引导游客文明燃香;香类产品必须具备相关技术要求,香体可燃部分长度不应大于50厘米,且直径不应大于1厘米;建议每人每次进香数量不超过3支;建立健全燃香安全管理制度,还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概括起来就是,管理要有定点、有人员、有监督;游客烧香不超范围、不超规格、不超数量。”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打卦算命是烧高香、坑骗游客的突出体现和问题根源,是宗教旅游场所的一大顽疾,“以打卦算命方式坑骗游客的投诉一经查实,管理部门不仅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上级主管单位的责任,并关停该场所。重点管理个别利欲熏心的伪宗教人士,无定所的假和尚、假道士及皮条客、导游和黑导。同时,要强化对进香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引导,倡导文明健康的旅游方式。”(记者 赵丽娜)
作者:赵丽娜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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