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首次成为我省景区免票标准 该规定适用于政府管理的景点,鼓励私营景点参照执行
清明节将至,带小朋友出游的家长注意了:明日起,政府管理的旅游景点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昨日,省发改委向各市州发改委、各省管景区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
此前,我省执行的青少年门票优惠政策是按照身高执行,此次是首次明确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的儿童实行免费。不过,该负责人表示,青少年购票入园时需要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中国港澳台青少年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也可享受上述门票优惠。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游览参观点对青少年的门票价格优惠幅度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优惠幅度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仍按本市现行规定执行。
根据该通知,到政府管理的旅游景点旅游,持学生证买门票可享受半价优惠。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此外,针对目前我省各个景区对军人优惠政策不统一的情况,此次省发改委首次明确,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在四川省内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和风景名胜古迹,免收门票。
据悉,私营的旅游景点实行市场化操作,自由定价,不受该规定限制。通知称,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参照上述规定对青少年等给予票价优惠。
成都晚报记者 张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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