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3月3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嘉珮)近日,海南省教育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联合发文,力争3年内使海南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得到明显缓解。31日,记者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海口将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源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
据介绍,海口将启动教育布局调整工程,大力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2012年使海口义务教育中小学规范化学校创建率达到的50%以上,缩小海口义务教育中小学校之间的城乡教育差距、校际差距,保障教育公平,力争三年内全市4个区顺利通过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努力从源头上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家长择校以及由此引发的乱收费问题。
“海口将严格执行就近入学政策,控制跨区域招生,严格控制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高于10%的要按照3年内减少到10%以下的目标确定逐年下降的比例,低于10%的要巩固并继续减少。”海口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省一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计划占本校公费生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5%,其余重点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得低于30%,海口也将按照这个标准,逐步扩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
每学期末,海口市教育局将会同市纠风、物价、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委托单位收取的教育捐赠款物进行审核鉴证,以防止借收取“捐款”之名收取与择校有关的费用。如属于与择校相关的变相乱收费,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同时,海口把治理择校乱收费工作纳入区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验收和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对经查实有择校乱收费行为的中小学,不得评定为“规范化学校”或“一级学校”,并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治理乱收费工作不得力的区级政府,将建议省政府取消其在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验收等活动中的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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