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画图购机床雇人造枪 人大代表帮弟买枪防盗
2012年04月01日11:37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作者:张义勇高阳潘政展杨杰
近日,三都自治县检察院对潘某甲、潘某乙等6被告人提起公诉,该县法院对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潘某甲、潘某乙等分别犯非法制造枪支罪、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到三年、缓刑三年不等。
人民教师提供图纸造枪
被告人潘某甲是三都县某中学教师,由他出资购买造枪机床、提供造枪分解图给被告人潘某丙(系同案犯已做判决),让他非法制造枪支。
潘某丙造好枪后,以每支仿六四式手枪1500元、每支猎枪2000元的价格抵给潘某甲,作为出资购买的造枪机床款。
至案发时,潘某丙共造出仿六四式手枪5支,其中已追回3支;猎枪3支,其中已追回1支。
人大代表碍于情面买枪防盗
被告人潘某乙系三都县人大代表,2010年7月,他的弟弟潘某丁托他帮忙购买1支火药枪用于家中防盗。潘某乙向潘某丙购买了1支长火药枪,交给潘某丁。
潘某甲归案后,拒不承认其提供资金及图纸给他人造枪。承办此案的检察人员查微析疑,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支持用充分的证据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公诉,使该案顺利宣判。
犯罪剖析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为:本案中的被告人潘某甲身为人民教师,受过良好教育,且身负德教育人的重任,然而却在金钱的诱惑下迷失了方向,触犯了法律。另一被告人潘某乙在当地深受群众信任,威望高,但在亲情面前却抹不开情面,走上了犯罪道路,让人扼腕叹息。此案的宣判,起到了较好惩戒教育作用,不管任何人触犯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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