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记者 罗聂) 有网民在东湖社区发帖称,京山县一起交通事故中,交警出警慢,对伤者“不管不顾”。4月1日,当地公安局回复称,交警处理及时、合理,网贴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3月30日,网民“玫瑰骑士H ”发贴称,3月28日中午,在随岳高速坪客路东川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一辆卖馒头的摩托车相撞。贴文中投诉,交警出警慢、对伤者“不管不顾”,导致“伤者在事发后4个多小时才被送往医院”,并质疑“出警交警有酒驾的嫌疑”。
31日晚,京山县公安局跟帖回应称,“28日下午14点25分24秒,京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指挥宋河交警中队出警,由于出警中队距离事发地坪坝有40公里,且东川路段正在修路,路况较差,因此15点05分达到了事故现场。交警达到事发现场后了解,现场已经有人联系120急救,并且医生在电话中交代,如受伤人神智清楚则不要移动,以免造成二次伤害。交警现场观察发现伤者骨折,为安全起见,警察在确保路面安全的同时,遵照医嘱,暂时未对伤者进行处理,而并非网贴所称的‘对伤者不管不顾’。出警交警也并不存在‘酒驾’的情况。”
4月1日,记者联系上了京山县公安局政治处。工作人员称,获知该帖文后,该局迅速组织人员对伤者亲属、现场村民进行了询问,并未发现该起事故中存在“出警不及时、处理不合理、交警酒驾”的情况,因此跟帖回复,希望就此能打消网民疑虑。他同时表示,欢迎网民对公安工作的监督,也希望网民能理解基层公安工作的困难。
记者也联系到了伤者的舅舅。他向记者证实,事发当天确实是医生不让移动伤者,交警在处理中也并未出现不合理的情况。他表示,目前对数万元的手术费很担忧。
而记者两次联系发帖人,对方称不太方便就此事回答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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