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组织质疑“中式卷烟创新”参评国家科技奖
新华网北京4月1日电(记者颜昊刘陆)中国控烟组织和疾病控制专家1日强调,如果政府部门准许所谓“中式卷烟创新”项目参评国家科技进步奖涉嫌违法,对公众将产生误导效果。
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副主任姜垣告诉新华社记者,对于在香烟中添加物的创新,目前没有任何医学证据能够证明这样的卷烟对人体健康的损害更小,中国人对烟草的认识普遍存在误区,以为低焦油、低含量就代表对人体危害更小。
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3月23日开始在该部网站公示: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项目申请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公示期为40天。
姜垣认为,“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项目研究的本质在于通过加香、提高口感等方法构建所谓的“中式卷烟”,从而促进烟草消费。
中国疾控中心2011年发布的控烟报告显示,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烟草生产国、消费国和受害国,目前拥有超过3亿吸烟者,有7.4亿人受到二手烟危害,每年有120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国“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首次将控烟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
面对公众的质疑,科技部新闻发言人吴远彬3月31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家科技奖项目正处于公示期,是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的过程。每年度国家科技奖评选,周期历时一年多,需经推荐、审查、公示等多个环节,旨在请各方面更广泛提出意见,帮助把关,若意见属实、有理,下一步评审会客观采纳。
吴远彬表示,烟草行业目前仍是一个合法产业,如果一项研究能切实降低吸烟危害,这样的研究不能说不是一种进步。
姜垣则认为,作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政府有控制烟草的义务,不应该再把烟草研究纳入政府的任何评奖。
“这种参评本身就是违法活动。如果科技部准予其参评,那将是极大误导。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来控制烟草,不能误导民众。”姜垣说。
据了解,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已经正式致信科技部,对“中式卷烟”项目参评国家科技进步奖表示坚决反对,建议科技部将该项目排除在评奖范围之外。
控烟协会认为,“中式卷烟”项目以促进烟草销售为目的,如果授予烟草研究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将直接违反《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严重损害中国的国家信誉。
控烟协会媒体主管所超透露,“中式卷烟”项目报告明确指出该研究成果的应用,近三年累计实现新增销售收入1735.74亿元。研究成果的应用显然推广了卷烟这一有害健康的商品,促使了卷烟更大规模的流行。
控烟协会在致信中表示,这一行为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禁止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
所超说,烟草专卖局至今从未公开“中式卷烟”内有关添加制品的研究数据,这些数据也从未经过卫生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测验证,毫无科学根据和安全性评价。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其实施准则规定:各缔约方应当以禁止或限制的方式来管制可能用于提高烟草制品可口性的成分;禁止使用可能让人感到有健康效益的成分、兴奋性化合物等与能量和活力有关的成分。此外,在烟草制品中添加提香物的做法已经被许多发达国家严格禁止。
所超表示,“中式卷烟”研究中使用任何旨在改善口感的添加剂都明显违反公约及其实施细则。
作者:颜昊刘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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