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丽路口,一位宋姓男士骑电单车被交警拦下劝诫后离开。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耀波 摄
昨日,我市包括城市快速干道、城市主干道和城市干道在内总长约457公里道路开始正式限制电动自行车出行。全天,交警共设置100个组,在两个时段内,对包括电动自行车违反限行规定在内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共开出敬告罚单650份,暂扣电动自行车64台。
记者在随警执法中发现,受警力、设备等因素制约,交警在查处电动自行车时往往面临着“顾此失彼”、“缺乏标准”等实际困难,待教育宣传缓冲期过后,还要面临扣车、罚款的实际执行问题,想要严格依法查处,“难度”着实不小。
100个组上路,64台车被扣 昨日,交警在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6时30分的两个时段开展行动,全天安排50个路面固定整治组、50个机动巡查组,查处电动自行车违反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此外,交警还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载物、冲红灯以及上机动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对违反限行规定违法行为,交警暂时教育放行,暂不处罚。
11时许,记者在新洲、红荔路口看到,现场交警正在对骑行者朱先生进行敬告执法。交警告诉朱先生,根据限行通告,新洲路属于电动自行车全天限行路段,加之朱先生并非“特殊行业”人员,因此,不能在该路段骑行。根据相关规定,朱先生将被处扣车及罚款处罚。不过,由于目前尚处于15天宣教缓冲期内,所以并不对朱先生进行具体处罚,而只是在教育后,开具敬告处罚书。对此,朱先生表示接受。
14时48分许,记者在梅林、梅丽路口看到,现场电动自行车川流不息,许多车辆都涉嫌违反载人载物规定,或是骑上机动车道。其间,市民宋先生因不清楚限行规定和上了机动车道被交警拦停。
记者了解到,昨日两阶段行动,交警针对电动自行车违反限行规定,共发出敬告罚单650份。此外,还针对违法载人载物、冲红灯以及上机动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暂扣电动自行车64台、人力三轮车23台。昨日,穿“绿马甲”站岗协勤102人、民警、协管员、义工在路口派发宣传单38000张,广泛宣传“限电”处罚规定。
路面执法面临实际困难 虽然“限电”首日的执法和宣传取得一定成效,但记者在随警执法中发现,交警在对电动自行车执法时面临着一些实际的困难。
首先,在一些路口,电动自行车众多,而现场交警一般只有5人左右,这导致交警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时,往往只能顾此失彼,无法对现场局面进行有效控制;其次,一些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看到前方有交警,便会当即掉头快速逃离,不管是在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此举给自身以及他人造成安全隐患,这也让交警在执法时不得不控制“尺度”,避免出现“意外”;第三,现场交警对电动自行车的动力、时速、整备质量等难以现场量化检测,一般只能靠目测判定,造成无法对超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行驶作出判定及相关处罚。
目前尚处15天的宣传教育缓冲期,对违反限行规定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交警一般都予以教育放行。4月16日起,表态“要依法查处”的交警将执行扣车、罚款等实际处罚。届时,躲避执法的电动自行车是否会更加疯狂?少则数百多则千元的罚款是否真的罚得下去?此间人士预计,“限电”执法将面临更为实际的困难。
对此,交警部门表示,首期“限电”从4月1日至6月30日。其间,交警将集中力量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整治和宣传教育,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行为,有效减少路面电动自行车。6月30日后,交警部门会根据2个月的运行实际情况,再次制订长期且相对完善的“限电”方案。
记者 赵新明 通讯员 刘明/文 张耀波/图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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