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尾号限行再续一年
从今年4月11日至明年4月10日公务用车每周停驶一天
本报讯(记者谢璐)至本月10日,本轮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将到期,从今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10日,本市继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记者从市交通部门获悉,延续进行的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机动车尾号分组方法、轮换周期、限行范围和限行时间保持不变。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维持不变。
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继续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
此外,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校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等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尾号限行每13周轮一次2012年4月9日至7月7日限行尾号: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注:限行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