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斯 李洁)4月,本市各区县老旧小区改造将全部启动。改造项目中,房屋建筑本体的水、电、气、热、通信、防水等附属设施设备改造费用,可按规定使用房改售房款、专项维修资金和个人公积金。
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日前透露,在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保障方面,市区两级财政将投入150亿元,目前已准备到位,将全部用于基础改造项目。
对于在政府资金支持外的改造项目,如果产权单位有条件、有需求改造可投入资金改造,业主有需求也可通过申请个人公积金或业主之间自筹的方式改造。
根据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整治工作分别利用财政投资、售房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公积金、责任企业资金和社会投资进行。
其中,房屋建筑抗震加固、节能改造、供热计量与温控改造、通燃气和通暖气、配电设施改造、补建信报箱、供热管网等改造项目按既定补助标准执行。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首次解读:这意味着这部分项目的改造资金可从房改时居民支付的购房款中出。售房款中拿出一定比例,以及个人缴纳了一部分资金组成的专项维修金也可用。如果前两部分资金不够,居民个人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此类项目改造。
部分改造项目补助标准
无障碍设施改造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
房屋建筑本体的水、电、气、热、通信、防水等附属设施设备改造费用可使用房改售房款、专项维修资金和个人公积金。
改造项目费用支持
公共部分水电气热、通信等管网改造费用,由相关专业公司承担,市区两级予以定额补贴,补贴政策由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雨水收集系统、安防系统、消防设施改造,补建停车位、安防系统改造费用可使用房改售房款、专项维修资金
地下室改造、增设电梯、太阳能应用、屋顶绿化等费用,可采取单位投入、社会募集、合同能源管理、业主自筹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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