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太原新闻网
太原新闻网讯 3月31日,记者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获悉,为了保护刑事被害人的权益,两年来,市中级法院已对31名困难刑事被害人提供了139万余元的司法救济。2011年全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3751件,同比上升2.49%,审结3537件,结案率94.29%,同比上升10.03%。全市法院一审上诉抗诉案件574件,上诉抗诉率16.2%,同比降低6%。此外,针对在刑事案件中因犯罪嫌疑人无力赔偿,而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市中级法院已从2009年开始对这些被害人进行司法救济,两年累计对19案31名确有实际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提供了139万余元的司法救济,缓解了矛盾和冲突。去年,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具体实际,还拟定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细则(草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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